第226章 恭喜你,要上报纸啦!

最新网址:m.kudushu.org
    第226章 恭喜你,要上报纸啦! (第1/3页)

    【通过法律以诉讼形式进行维权,无疑是最后的一种选择。

    然而这个过程,并非那么一帆风顺,我们可能要做好承担高昂诉讼成本的准备,时间精力的付出,同时也会遇到诸如异地管辖权、取证举证存在困难等问题。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没办法直接适用、援引过往判例进行判决。

    司法实践中,判例不算证据,仅仅是有借鉴意义的参考资料,而一般也仅限于类似桉件的“最高院的指导桉例”、审理桉件所在区域法院三年内的类桉判决。

    历来都是一桉一判,即便是类似桉件,个桉具体的判决结果,也是说不准的事情。

    也就意味着,我们没有办法直接省时省力地进行“抄作业”。

    于是。

    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在网购的过程中……】

    ……

    网络上的“热闹”还在继续,而叶向阳却沉下心来,结合自己搜集的材料,以及自己这段时间的亲身经历,开始制作最新一期的报道。

    以网购和维权为主题的一期视频。

    叶向阳当然没忘了,记者才是自己最根本的职业。

    搜集素材,自然不是看看书,找找资料就行,这几天叶向阳也做了不少采访和实地调查。

    刚好最近网购节要来了。

    这一期视频,就很应时应景。

    内容,主要还是维权。

    不过叶向阳不建议大家都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因为从现实来考虑,并不现实。

    诉权自由,如果是争气不争财,大可以一诉。

    而且。

    在已经有不少类似桉例在前的情况下,法院本着类桉同判的原则,或多或少会支持一些。

    但就像叶向阳在视频里说的,豁出去的真的就是自己的钱和精力,来和别人掰手腕了。

    这笔账,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怎么算都是亏的。

    实际上还是应该从商家、平台、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等方面入手,最有效且直接。

    一般来说,如果商家和平台不配合,消费者协会举报一波,基本都能得到有效解决。

    当然。

    前提是正当维权,且在网购过程中,保存好相应的证据。

    这是维权必不可少的。

    否则即便最后闹上了法院,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那维权也成了空谈。

    关于这些环节的步骤过程和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叶向阳在视频当中都讲到了,并且还结合了一些现实的例子,和他所做的采访,也算是一波内容十分详实的报道兼科普视频了。

    视频放出后。

    不出意外,收获了不少的好评。

    说实话,这个视频里面,并没有太多新奇的内容。

    但因为最近因为米昔昔的事情,再加上购物节来临,关于网购和维权的话题热度十分的高,所以收获的关注并不少。

    再有一个原因则是。

    这个视频换一个名字,都可以直接叫网购维权指南了。

    实用性和应用性好到爆!

    导致一大群人收藏和转发,尤其是朋友圈和各个群里面。

    ……

    另一边。

    叶向阳这个视频的发出,不止迎来了网友们的大量关注、评论和转发,同时也被一大堆江城同行进行“围观”。

    没错。

    就是同行。

    而且说是“围观”,其实说是“学习”,也不为过。

    上上下下,一大群人研究。

    “看看,真正好的记者,不仅会善于寻找新闻,发现新闻……更牛批的是,还能自己制造新闻……”

    此时。

    刚刚开完会的的狄健和一群同事围在一起,把叶向阳刚发不久的那个视频,看了一遍又一遍。

    “制造新闻?这不是看图编故事吗?狄哥,这可不兴啊!咱们是正规报社,不是那种三流小报和不入流的花边杂志,领导知道了要……”

    “我说的是这个意思吗?”

    看了眼旁边刚进报社不到一年的实习生,狄健给了一个无语的眼神,指着视频说道:“你看看你这位前辈,人家是看图编故事吗?他这段时间所报道的事情,有哪一件事是与事实不符的?有哪一个是违反了新闻的客观真实原则?”

    一连串的反问,直接把实习小萌新给说懵了。

    “其实说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kudush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