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比起任人宰割,她更喜欢搏出一线生机!

    四十二 比起任人宰割,她更喜欢搏出一线生机! (第3/3页)

一朵任人宰割的小百花。

    如果一定要用一种花形容她,大概就是玫瑰。

    美艳,且带刺。

    这件事,就算她沈郁夕不暴,谁又能保证自己的对手不暴呢?

    与其这样,任人宰割。

    倒不如自己果断下手。

    爆完立刻下手开除吴牧,直接升了林远。

    这样一来,画风就会变成,晨星总裁知道手下设计师买水军恶意打压同行之后立刻将人开除,在得知对方身后,由于惜才,高新聘请对方为首席设计师。

    名利双收!

    既然确定了路漫漫就是林远,那这买卖于公于私都不亏!

    于公,他是自己公司的人,而且是一个极具潜力的人,不如趁此机会让他一炮而红,对公司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私,他是自己的假男友,自己的男朋友在网上被人喷的那么惨,要是被爸妈知道了,她会很没面子的。

    司卿卿不可思议的看着沈郁夕,只觉得头皮一阵一阵的发麻。

    不光惊讶于沈郁夕出色的应变能力,更惊讶的是,路漫漫其修远这个尊大佛居然也在晨星。

    这人到底是谁?

    怎么搞的这么神秘!

    要是真的在公司,自己为什么不知道?

    说起来,这四年沈总去过设计部大概也就不到三次,她又是怎么知道的?

    人向来对未知的事情保持敬畏,尤其是这种只听说过却从未有幸见过的。

    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在心中来来回回激荡。

    见她还在愣神,沈郁夕眉头一挑,“愣在这里干什么?等着发奖金呢?”

    司卿卿猛然回神,下一秒便匆匆忙忙的出了办公室。

    司卿卿走后,沈郁夕也没闲着,她果断拿起了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了一个叫听雨的名字,毫不犹豫的把电话打了过去。

    在国外的那些年,两个有着同样爱好的女儿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时间一晃,快十年了,当时两个总是躺在床上窃窃私语的小女孩儿,经过时间的蜕变,一个成了国际知名设计师,另一个也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大总裁。

    三声之后,那边响起了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

    “怎么,大忙人现在知道给我打电话了?”

    “度假度的怎么样?”沈郁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