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故人

    见故人 (第2/3页)

绪,倏尔笑了,然后便晕了过去,叶筝没看洛闻书,紧紧盯着洛烈。洛闻书是他最后一个儿子,洛烈年近花甲,没了洛闻书,他要这皇位毫无意义。洛烈目光一沉,喝道:“叶筝!好!算我看走了眼!洛闻书丢了命,天盛举国陪葬!退兵!”

    见敌军退去,叶筝看向王义。“我亲自送他医冶。”王义对叶筝说。叶筝像泄了气的气球,一下瘫软在地上,王义是御林军的统领,护卫皇城多年,洛闻书年少时体弱,为了保护他,我跟他习武,下了不少功夫,只可惜,洛锦书并非真的体弱。王义知道洛锦书,或许笃定他不会伤害叶筝,所以没阻挡叶筝上城楼。

    叶筝小心翼翼的用自己的裙子把剑擦干净,她伸手去抚那剑,从剑尖到剑柄,最后停在剑穗上,这是洛闻书临走的那年,她送他的生辰礼,西境多蛮夷,骆闻舟体弱,她是希望这把剑代她护他。她记起六岁那年,她带着春兰偷偷出宫,天忽然下起了大雨,铺子被躲雨的人塞的满满当当,一国公主断不会去扎那人堆的,她一眼就督见洛闻舟撑伞就这样静静地走来,不着一丝清风。惨绿少年的脸如桃杏,姿态闲雅,尚余孤瘦雪霜姿。

    灰蒙蒙的天空打了两道闪电,接着下起了大雨,血水被雨水冲刷,可血腥味怎么也散不了。叶筝就在地上坐着,抱着一把没有剑鞘的剑,泪水混合着雨水,叶筝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哭,宫里传来话,等公主自己冷静了,傍晚再带她回宫。打扫战场的人跑前跑后,叶筝就在地上呆呆的坐着,此刻她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有雨声哗哗的响着,雨水拍打在地上,比石块轰击城墙的声音悦耳不知道多少倍。

    洛闻书是个好将军,一路不曾烧杀抢掠屠戮百姓,眼看城破,在没有掩体的情况下没有下令让士兵冲锋,文韬武略皆为翘楚,胆识过人,心境更是常人难比,这半年来,她听说他过五关斩六将,英勇智谋无双势不可当,现在却在宣政殿内生死未卜。

    叶筝回到宫里,径直去了宣政殿,洛烈大军将盛安团团包围,虎视眈眈随时可能攻城,皇上正和大臣商议如何应对。

    天盛王朝无敌国外患安逸多年,顶多边境叛乱但也不至于惊动朝纲。现在的朝廷大多都是文官,空会纸上谈兵毫无实战经验。太平盛世多安逸,谋反岂是一时起意,反贼经过多年筹谋训练的精兵悍将,比起朝廷的酒囊饭袋以一敌十也不为过。

    这就是太平盛世的弊病,没几个人能居安思危,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铁一样的定律。

    公主府上下更是惶恐,府里最老的嬷嬷也没经历过这等动乱,反而叶筝吩咐春兰去小厨房准备些腊八粥,一切饮食起居都和平时一样,她在等,等一个人来。

    眼看着反贼就要进京了,镇守边关的宁小将军及时赶回,把反贼逼退到了盛安城外。反贼几次攻城不下,士气大减。天盛兵力本就衰微但占据地利人和,一时间战事胶着,难舍难分。

    父皇生于盛世长于盛世,没经过战乱洗礼,再加上人到晚年过了意气风发的年纪心里多了对苍生的慈悲,不愿百姓流离失所受战乱之苦,况且宁尘阙一个人说到底是寸木难支,别无他法给东襄候封了地,允诺不必向天盛纳税缴供,实际上也算是变相割了地。

    宁尘阙自小就武艺超群,十一岁就跟着镇北侯去驻守边关,镇北侯故去后,宁尘阙接替镇北王留在了边关,平定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叛乱,宁尘阙算是天盛唯一称得上身经百战的将军了。

    经此一事,朝廷终于意识到了城中无武将的严重性,可宁尘阙阴显是要继承镇北王遗志的,边关艰苦,这么多年他也未曾提过回盛安。皇上表彰他护国有功封他为晋王赐婚赐府邸,命他处理好军营的事之后必须回到盛安接受封赏,强行将他留在盛安。

    都城自然是要拿出诚意的,留不留的住,文章全都在这赐婚上。叶筝虽是唯一的嫡公主,可宁尘阙七岁离京,素未相识的人,叶筝是不愿嫁的。

    况且,叶筝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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