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犹可讨价还

    第二十三章犹可讨价还 (第2/3页)

避免内部出现财物纠纷,寺院对於名下田业钱财也是要将公有的和私人的,进行区分开来。

    如寺庙本身的宅院、佛堂、佛像这些大宗产业,以及信众捐奉的土地,都被视作寺院中全部僧人共有之物,除非信徒说指定献给某位高僧大德,一般信众都直接是捐给寺院,献给个人这种情况极少出现。

    私产涵盖就非常广了,僧人自己的个人用品、衣物法器、举办法事得到的礼金、个人每月从寺院领的香油钱,都属于私人所有。

    如果僧人故去,如无明确遗嘱,弟子可以得到一部分遗产,剩下的则会在寺院中公卖,由其於僧人竞价购买,所得钱财一部分送去世俗亲人当做哀礼,剩下的则都并入佛库来用作日常开销。

    虽然时下,寺家多实行子孙相传家业,但这种内部公私产划分,一直都是严格实行,即便是大寺主持能传给“犹子”的,也只有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僧院里的职位,除非是如石山本愿寺一般将坊官、僧令全部收为家臣,彻底战国大名化。

    高师盛本来还有些忐忑不安,毕竟私自泄露郡中消息也是大罪,拿起一本账簿装作观看的模样,听到证弘院主的话,不由咂舌,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这证弘和尚说起话来当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这么说来,贵院僧人过得当真是素苦。”

    证弘院主说道:“谁说不是呢?我净土真宗一向讲究清修苦行,不重俗物,对於百姓的供奉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禅师果然是三河国大丛林出来的有道高僧,如果贵宗每个人都像禅师这般,我想朝廷与幕府不知会有多么欢喜,话说回来,既然不看重俗物,不妨将私财充公,抵消账目上的空耗。”

    “是啊!出家人本就该置身方外,奈何成佛之前仍要被俗事牵扯,我自己从本心来说,将私产变卖抵消亏缺,乃是情理之事,但虽为一任院主,却也不能逼迫僧众缴纳财物,毕竟这都是要交予庄所差役们的!”

    “这话何意?为何僧人要无故将钱财交给庄所?”松上刑录转头问道:“高庄头,莫非你想善光院的僧众勒索贿赂吗?”

    类似这种案件,上到奉行,下至差役,借着细故向苦主与被告索取贿赂,属於很平常的事情。

    高师盛听着二人你来我往,觉得很是好笑,强忍住笑,正色答道:“下吏岂敢,证弘院主所说的大概是僧兵们的赎身钱。”

    “六名僧兵,不过区区十二贯钱,何至於会全部交予庄所?”

    “院内诸僧私囊更贫,如此还恐不足!”说完还装模作样的向高师盛恳求道:“如有不足,还请庄头宽限几日,容我等再去筹措,哪怕是借高利,也不会短缺一文钱,还请万勿将收押的僧兵发卖!”

    高师盛算是听明白了,这个大和尚当真是说起话来诳语连篇,你说这个有什么意思,真的没钱,难道庄所差役还真能把人捆起来,抓回去吗?

    “证弘院主,本刑录劝你要好自为之!”松上信宗对这个滚刀肉,也是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板起脸来恐吓道。

    “是!是!贫僧自知过错深重,不敢对抗法度。”证弘院主唯唯诺诺,继续顾左而言右。

    “说的好。”见他总是拿话搪塞,松上信宗脾气再好,也不禁恼怒,转身指着伽蓝香堂大殿上的设慧菩萨的铜像金身,说道:“你既然方才说钱财皆花费在了铜像身上,那烦请院主去帮忙备下一辆牛车,待会我便派人将这尊铜像搬回郡里,融了铸钱。”

    这话别说证弘院主,就是高师盛也吓了一大跳,放下账簿连忙开口劝道:“刑录莫要说笑,我等俗人怎敢毁坏佛陀金身。”又转脸对院主证弘说道:“证弘院主你暂且先回禅房好好思量一番,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疏漏的地方,待想清楚后再来叙话,也是不迟。”

    自飞鸟时代起,毁坏佛像之人少有好下场,物部氏抵触佛教招致族灭,坛之浦战后平重衡本已经得到宽恕,最终为何南都僧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