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自筹赈灾粮,秽多亦豪强

    第四十一章自筹赈灾粮,秽多亦豪强 (第3/3页)

庄外搭设的粥棚用饭,又让青木、长田、北庄三人分头去请乡内各村,有名望身份的乡老村惣、武士僧官,来庄所集会,他要宣布骏府最新传下来的公文。

    一切安排妥当,自己才骑马先回庄院,留守诸人刚刚派完赈灾米粮,正在院内打扫。

    新津孙一郎小跑过来,接过缰绳,将坐骑牵去马厩。室野平三拿着账簿过来,供他查验,高师盛翻看几页,问道:“书役,长田家的粮仓还能供给几天?”

    “土仓里的米粮倒是还有不少,再放个把月是绰绰有余。”

    “若是扩大全乡,能支撑多久?”

    室野平三连连摇头:“那恐怕连半月也支撑不到。”长田庄的土仓虽大,但长田家主要是向村人购买多余的粮食,卖去城下町,自身占据的土地并不算多,这些粮食都是往年剩下的,卖不出去的陈粮旧米,看着数量多,实际上都亏耗不少。

    高师盛盘腿坐在式台阶上,不再言语。

    回来的路上,他寻空隙,提前看了一遍那些公文,总结起来大概就是八个字“劝粮协捐,自筹赈济”,并且授予了远江各郡代官们破除‘不输不入’之权,同时拔擢他为本乡权乡佐,暂时管辖平山乡赈济事宜。

    自筹米粮,肯定是不能向本来就穷困的黔首百姓索要,换而言之,就是说骏府允许远江各郡,使用半武力手段向座商、寺院、豪族索取钱粮,用於赈灾。

    骏府有没有多余钱粮,他不清楚,但看山内通判对自己的态度,估计郡里肯定是没有。

    所以高师盛才会让长田盛氏,去将乡内头面人物都请过来商议,打算先礼后兵。

    他刚来不久,对乡内士僧了解不全,於是向室野平三问道:“书役,本乡内除了长田家和滨名家可还有其他豪强?”

    室野平三稍作思考,说道:“本乡大村有六,小村十七,其中除了长田、滨名两家以外能称得上豪强的委实不多,善光院也算一个,再就是乡西石松家,良田广有,族人甚多,是仅次於滨名家的豪族,下田村、河边村两村的村縂也颇有产业家私,最后便是‘秽多非人长吏’三沢左兵卫大人了。”

    执行律令制后,百姓分良贱两种,贱民称为五色之贱(陵户、官户、家人、公奴婢、私奴婢),这种分别是因登记户籍形成。五色之贱在镰仓幕府称为部落民,当中包括“秽多”和“非人”。

    秽多、非人从出生那一刻开始,身份便被固定,且职业世袭。秽多主要从事牛马的屠宰及皮革制造,也从事竹、草的编织,由长吏小头(秽多小头)管理。非人主要从事丧葬、街巷巡逻等工作,也有专以乞讨为生者,受非人小屋头管理,多集中居住在町村外的荒野僻地或河滩。

    ‘秽多非人’没有姓氏,多以居住地为苗字,平山乡的这位部民长吏以三沢为姓就说明他当是住在三沢川附近。

    高师盛点点头,不在追问,部落民群体虽然穷困,但管理他们的长吏却不然。

    平山乡有不少部落民户,但不论他们居住何地,都不受庄所或者国人众管理,而是由骏府单独设立的弹头左卫门役所,负责管理整个东海道三国的“部落贱民”。

    役所长吏拥有多项特权,如向秽多、非人直接征税,对犯科者进行审判及行刑,可带刀,“穿羽织、袴”,拥有骏府城内以及骏远叁三州等地,灯芯的制造及贩卖等特权,权势很大。

    地位与庄官齐平,因为职权冲突往往抵晤不断,高师盛征调‘部落民’参与救灾,实际上就严重侵害了部民长吏的权利。

    縂领役所的秽多弹左卫门,在三州共计管理近二百於家‘秽多屋’,其中有三十於家皮革屋,剩下的也都是草屐屋,对这些‘部落民’而言,左卫门就宛如名主一般,对他们拥有着生杀大权。

    靠着商铺和对灯芯的制造及贩卖的特权,三州各郡的部民长吏,都迅速积累了大量财产,蓄养郎党打手,从而达到影响地方的目的,也难怪室野平三称之为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