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二章 老头儿是个老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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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来时无迹】 第十二章 老头儿是个老不修 (第1/3页)

    骑着阿乌前往京师肯定潇洒,但看着阿乌圆滚滚的肚子产崽在即,林兴风不忍,便让它留在家中,安排五叔好好照料它。还让五叔把自己用的薄裘给阿乌,并吩咐着如果阿乌产下幼崽,就让它们睡这上面。

    这是林兴风自己的思维,毕竟动物世界里,兽类产崽,熟悉的气息会让他们安心,这样安排是为了下次回来幼崽们熟悉自己的味道,与自己亲近。

    ......

    林家有自己的御兽,专门用来赶路地,名为栖凤鸟,虽然带着凤字可长相真的与凤不沾边,除了够大能飞,其他一无是处。

    栖凤鸟,三阶妖兽,身长六丈,秃鹫般的脑袋,脖颈无毛,羽毛乌杂,黑的白的蓝的绿的都有,尾翅稍短,倒只是一种颜色,黑不溜秋的。肉味酸臭难闻,所以再不挑食的北城人也很少吃它。

    真丑!

    三人端坐在鸟背上,这扁毛畜生虽然丑倒也飞的很快,按大舅说,明日黄昏便能抵达京师。

    入夜,三人降下休息,候小胖生起了火堆,二舅抓来了几只兔子,简单清洗后,便撒上调料架着烧烤。二舅有个储物袋,林兴风也有,不过饭来张口的过惯了从来不带这玩意。

    候小胖啃着兔子,也许是烫着了,吐着舌头,口齿不清的说道“小侯爷要不来我家歇息几天,我带你打黑拳,锤那帮小子。”

    要是以前的林兴风肯定喜欢这乐子,不过以前的林兴风下手狠,候小胖也不敢邀约。

    林兴风摇头吃了几口便言道要去歇息。二爷没问缘由,侄子虽然恢复过来,但毕竟收了惊吓,多休息肯定是好的。候小胖也不奇怪,并不嫌弃林兴风吃过的兔子,抓了过来啃上几口宣誓主权。

    启智丹还是有作用的,思维记忆更加清晰,随着京城的靠近,以前的不经意的小事,现在想来也格外温馨。

    六岁那年,老头子上书要辞让爵位传给他孙儿,圣主准许,老头儿便带着孙儿入京谢礼。

    林兴风一向嚣张跋扈,加之得了侯爵,更是目中无人,入京逮着谁都要嚷嚷着叫人前来行礼称呼他侯爷。而林豪霜久不入京便要和圣主、老友们叙旧,就让护卫跟着他护他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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