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别害死人

    3.别害死人 (第3/3页)

飞悠闲地在大街上散步,想找个体面的饭店,爽快地吃顿饭。

    没想到却看到了如此精彩的闹剧。

    绍煜天看少女的第一眼,眼都看直了。这完全就是他的理想型,生机勃勃,元气十足,让他移不开眼睛。

    娇俏可爱的小姑娘据理力争,临阵不慌,虽然身着粗布麻衣,灰头土脸,却依旧不能车挡住她耀眼的光芒。

    浑身是伤,却依旧想着保护他人。像只小奶猫,张牙舞爪,奶凶奶凶的,却又让人怜惜的很。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变幻出光斑,散落在女孩栗色的长发上,女孩半跪在地上,嫣然浅笑,救死扶伤。清纯美好,像是误入尘世的小天使。

    他想,他找到对的人了。

    “天哥,去这家店吃饭。”张鹏飞指着一家装潢高级的西餐厅。

    “不去,去那里。”张鹏飞顺着绍煜天的目光看到了对面马路,是个脏兮兮的小馄饨摊。

    惊呆了,不是吧,哥。这样的店不卫生,我不会吃坏肚子吧。

    邵煜天迈着大长腿三两步过了马路,张鹏飞只好无奈跟上。

    两人要了两碗馄饨,坐在了叶苑的对面。

    这时,张鹏飞才吃惊地发现,对面的女孩子,可不是自己心心念念一上午的小仙女吗。

    “天哥,看,我的小仙女。”

    绍煜天也不回话,视线像刀子一样刮在张鹏飞身上。

    一向寡言少语,有些木讷的沈月清此刻话也多了起来。

    母女二人边吃边聊。

    “小苑,你怎么会这些啊?真了不起,是妈妈的骄傲。”

    叶苑笑颜如花,上辈子妈妈为了救她惨死,这辈子她一定让妈妈享福,成为妈妈的骄傲,让妈妈永远开开心心。

    她此刻胸有成竹,拿出早就想好的说法,“妈,我喜欢看书,以前在一本医学杂志上看到的。没想到正好派上用场,救了老奶奶。”

    “原来是这样,不愧是小苑,真棒。”

    叶苑大病刚愈,刚刚又救人,耗费了最后一丝力气。身上绵软极了,肚子空荡荡,小口小口吃着馄饨。一个一个白白胖胖,鲜香美味。

    吃相秀气极了。

    对面的绍煜天不动声色地盯着看,目光灼灼。

    这样强烈的目光,叶苑又怎会感觉不到,皱着眉看去。看到少年的那一刻,叶苑思维凝滞了一瞬。感觉自己的世界陷入了静默。

    街上嘈杂的声音和事物全都消失不见,自己的世界里只有对面的那个少年。

    18岁的他,意气风发,黑色的运动服,身姿挺拔。

    一如孟郊诗句中“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中的少年郎。

    前世,她拼死从王家逃出来后,继续上了高中。虽然没有被糟践。

    可是,那段残酷的经历,早已经摧毁了她的心志,还留下了满身的伤疤和从右眼角到下巴的痕迹。

    在申市一高,她遇见了绍煜天,一辈子的执念。

    她16岁那年,被绍煜天从两个混混手中救下,就喜欢绍煜天。可是,她是残缺的,配不上少年。便把这段爱情深深满在心底。

    年少时的爱恋如同春日的藤蔓,暖阳撒下,便生生不息,春色满园。

    直到邵煜天26岁时,为国牺牲,五星红旗卷着骨灰盒,她便再也没有了开口的机会。于是,她终身未婚,把一辈子献给了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

    反应过来,叶苑一下子满脸通红,心脏“砰砰砰~”跳的飞快,赶紧低下头,继续吃馄饨,却食不知味了。

    直到吃完了馄饨,沈月清喊叶苑走时,她方才释然。

    绍煜天,我们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总有一天你会记住我的名字。

    可这时,身强力壮的男人从两人身边路过,狠狠撞向沈月清的肩膀。

    叶苑觉得这人不对劲儿,还没反应过来,一溜烟,这人便跑出好远。

    紧接着,沈月清一摸自己放玉镯子的内兜,空了,激动地大喊:“小偷,小偷,他偷了我的玉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