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给格兰杰小姐的一封信

    第二十二章 给格兰杰小姐的一封信 (第2/3页)

之前它在禁林里流浪的时候,可没少被这些猫头鹰抢夺过猎物。

    最终,费尔奇挑选了一只谷仓猫头鹰,他步履匆匆,差点因为地上的鸟粪滑倒。

    猫头鹰落在他身边,等着费尔奇把信绑在它腿上。

    费尔奇也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一根毛都快掉光了的羽毛笔,往洛弗尔面前一放,眼巴巴的看着它,等着它给格兰杰先生写信。

    洛弗尔:???

    (・_・?)

    费尔奇:?

    双方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双方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写啊?”

    “写什么?”狼崽眨了眨眼睛,它是狼啊,狼怎么会写字呢?!它凭借诸语精通的天赋,看懂字不难,可想写字那就难若登天了。

    费尔奇沉默了。

    好吧,是他考虑不周,居然疯狂到想让一匹狼写信。

    不过问题不大,他来代写就好。

    于是一人一狼就挨在一起,一同趴在窗棱边,在寒风中写信。狼说一句,人在信上写一句,时不时费尔奇还把羽毛笔伸进一个脏兮兮的墨水瓶里蘸一下,以补充墨水。

    费尔奇虽然人长得难看,笔纸墨水都很陈旧,但字却出人意料的工整。

    “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吧?”狼崽看着那支“久经风霜”的羽毛笔,皱起了眉头,“你为什么一直坚持用这种笔呢?”

    它很难理解费尔奇的思路,它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这种写几个词就要蘸墨的笔。

    费尔奇挠了挠头,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他身边所有人都用这种笔,所以他也跟着用。

    “好吧。”见费尔奇答不上来,洛弗尔也没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将来它从格兰杰家搞几支笔,让他开开眼界。

    等信写好,狼崽挤到费尔奇旁边,把自己的前爪伸进墨水瓶,蘸了一点墨汁,随后在信的末尾处留了一个小小的爪印。

    这算是狼崽的署名。

    盖完爪印的狼崽看着那个黑黑的小“梅花”,脸蛋有些发红:爪印这种东西对狼来说可是相当隐私的东西。类比成人类,就相当于在信件里附带了一张自己没穿衣服的写真一样。也就是收信人是赫敏,洛弗尔才会留一个自己的爪印,不然绝无可能。

    费尔奇将盖了“章”的信塞进信封,然后绑在猫头鹰的腿上,将它送了出去。

    看着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的猫头鹰,费尔奇的脸上挂上了期翼的神情,他衷心希望能收到一个好消息。

    “那只大鸟真的能把信送到赫敏手里吗?”洛弗尔不是很信任这些看起来蠢头蠢脑的猫头鹰。这些家伙看起来呆呆的,不知道它们那些圆滚滚的脑袋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当然,如此不自信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洛弗尔自己也不知道赫敏家具体的地址,它只知道她家在伦敦市郊,其他的信息就不清楚了。

    “当然,只要你给出收信人的姓名,猫头鹰就能把信精准的交到他们手里。”费尔奇非常肯定的说道:“这么多年来,可从来没出现过猫头鹰把信送错的情况。”

    奇怪的能力,这就是魔法吗?反正洛弗尔无法理解这些大鸟是怎么只凭借一个名字就找到人的,不怕重名吗?

    ……

    赫敏双目无神的躺在床上:狼崽被带走的第一天,想它。

    她刚刚从学校回来,衣服都没换就躺倒在床上了。与其他学生不同,除了正常的上课,赫敏还要补习一大堆知识,这样她才能和自己的父母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去真正的学校上学,长大后获得一份足够体面的工作。

    原先她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可自打见过狼崽后,她就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一丝怀疑:她将来要成为一名女巫,那天天学这些非魔法界的知识又有什么意义?

    这样盯着天花板发了一阵子的呆后,赫敏翻了个身,从床边拿过一本科普杂志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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