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荣归故里

    1、荣归故里 (第3/3页)

定要来的!”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日,江夏雨与钱怡红的订婚仪式,如期举行。女方家只有钱怡红的父母,是从景德镇特意赶过来的。男方也没有什么人,就是江主任与江妈,由于江主任不能吃什么,只是出面应付了一下。不过江妈星期六就告诉江夏雨了,说你生母从上海回来,一定会来参加的。江夏雨毕竟年青人,思想开通:来就来吧,见见何妨?约十一点钟,周泰、孙二娘、赵金菊一行三人登场了。

    首先打招呼的是孙二娘,她开口叫:“夏雨,我的好外孙呀,外婆想你呀!”

    “你是外婆?”江夏雨似喊似问。接着赵金菊马上走过去,抱住了江夏雨说:“我的儿呀!想死娘了!”就泪流满面,泣如雨下地哭上了。

    江夏雨一米八四的大个子,见一个漂亮的女人如此失态。真是泣不成声啦,也感动得流下泪水:“娘,你永远是我的亲娘!”还能说什么,离别近二十年后,今天还是相认了。

    江妈说:“既然你们相认了,那么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大家应该高兴!”于是擦干了眼泪,转为笑脸了。

    江夏雨忙给娘介绍:“这是我的对象,你的准儿媳妇,她叫钱怡红!”又指了指另外两位说:“这是钱叔叔,苏阿姨!”钱叔即是钱怡红的爸爸,苏阿姨即她娘。互相握过手后,就算认识了。然后赵金菊从手提包中拿出一个大红包,交给钱怡红说:“第一次见面,没有准备什么礼物,一点小意思,请务必收下!”

    “阿姨,你太客气了!”推了几下,还是收下了。

    所谓订婚,就是订立婚约。签订婚姻条约,是不便反悔的,应该受条约的限制,不能随便违约的。农村从前叫“扎鞋样”,男方送一笔礼金给女方家,叫“过礼”。顺便把男方的鞋的尺码(大小)告知女方,女方则要按男方的尺码,做好一定数量的鞋子(包括袜子——过去袜子也要做底的)。到时,再定婚娶日子,叫“看日子”。到日子即可迎娶过门了。

    城镇里订婚要复杂得多。分等级的,高级的要大办宴席,亲朋好友都会请到,象结婚差不多。人多证明,公开亮相,是不好违约的。低级一点的就是男女双方家长会议,有介绍人的一定要参加。然后也是吃一餐完事。

    订了婚就可称妻呼夫了,不过不能同床。如果偷偷地睡在一起,土话叫偷“冷饭”吃。当然要女方愿意才成。

    若不然,则称钉“钉子”,钉钉子是带有强迫性的,可又不是强奸,只是女方有点不情愿而已。订了婚,没有特殊原因,一般是不能退婚的。男女双方均有怕退婚的可能,退婚是件不光彩的事。有点等同于离了一次婚。男方为防止女方退婚,采取的策略是钉“钉子”。在婚约的基础上,再钉上一颗钉子,加固一下,一般是不好跑掉了。女人“开了包”,再想退婚就亏大了。女方也有怕男方退婚,而去勾引男方上床的,这叫“生米煮成了熟饭”。饭都做好了,男方只有“吃不了,兜着走”了。从男女双方的做法看,女方的主动,是不是有点傻呢?

    江夏雨与钱怡红的订婚是低级订婚。原因主要是双方皆未到结婚年龄,单位是不允许的,悄悄的,当然就不能大张旗鼓,热闹操办了。订了婚是不是终究步入婚姻的殿堂,要看发展。但钱怡红收的红包可不是小数目,整整四千元呢!

    赵金菊这次回来,看了姨妈,算是走了亲戚;回了曾是的婆家;又认了离别近二十年的儿子。孙二娘的任务算是完成了,哪么赵金菊还有没有可去的地方呢?应该说是有的。那就是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