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赵庄建房

    27、赵庄建房 (第3/3页)

,把水泵到房子的最高顶的大水箱中,自来水就有了。若水池建得高一点,水泵都可以省去。赵家(包括村子里其他人家)就是用的水缸。水缸改成水池更卫生,更好管理,只是水池要往上往高处移点。郝工采取的就是这种办法。因为房子未建好之前,无法实现“自来水”,建房时是需要大量用水的,这是第一个工程即刻着手兴建。

    然后是落实基建队。江夏雨起作用了,他到乐平县去跑,去打探。居然请到一支较好的基建队。队长或说包工头姓吴叫牛,大家都称他为吴老板,江夏雨也叫他吴老板。他手下有建筑师的叫郑分合,郑分合是南昌工学院毕业的,学的就是建筑学,专业很对口。江夏雨把吴老板与郑工请来与郝工进行商讨,双方详细地研究了图纸然后进行了估算,三层楼房建成,不包括装修是约六十万元,若加上装修约八十万。郝工说全部包工包料大约只六十万,就够了,然后由赵金菊拍板。赵金菊告诉郝工说:六十万,八十万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要保证质量,我把你请来,是完全委托给你的,最后验收我会请上海再来人。若不合格房子是不好拆开重建的,那时就难办了。必须是有言在先,订上一条:若是犯了不能更改的质量问题,是要重罚的。建筑方将一分钱也得不到。

    赵金菊给郝仁的月薪是二万,一九九六年时,拿这么高的工资的人是很少很少的。不过赵金菊只给订合同一年,只一年,一年建不好房子月薪则只能拿三千元,。若提前建成则会有奖。奖多奖少没有规定。郝仁相信若是提前建成,赵美人出手不会少。至于质量问题就明确了。最后验收,会另请高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则由郝仁负责,高薪不是好拿的,得负一点的责任。郝仁他与建筑方谈,当然是把问题往建筑方推,建筑方是没有办法推的,包工包料都是自己,推给主方没有道理。因此建筑方,估算费用是往高的方向走的。

    主方(郝仁)与建筑方(吴牛)互相间的合同是建成(含装修)共费用八十万(赵金菊允许的),先期二十万马上立即到账。建筑方即去购材着手建房。

    合同上没有时间,但赵金菊与郝仁的合同有时间。一年后工资将降至三千元,二万到三千这就是时间,郝仁会抓紧的。建筑方既已投入人力,抓紧时间也是一定的。盖一个小小的三层楼房,用不到一年,很快就会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