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岁月荏苒白驹过,望仙之城丹峰名

    第十四章、岁月荏苒白驹过,望仙之城丹峰名 (第2/3页)

则美矣,就是攻击性太强,不似寻常的凡俗女子那般娇俏喜人。

    “楚师妹,这是又要去坊市?”

    山中不知寒暑,修者不论岁月。

    六年听起来长久,可在一日日的修炼过后,也只是徒留一抹怅然。原来,从自己刚入天泽宗算起,已过了这么久了么。

    楚璃点头应道:“是啊,既是秦师姐相邀,自是要去的。”

    打过招呼后,楚璃就在守门弟子艳羡的目光下凌空而去。

    望着楚璃离去的背影,其中一个弟子忍不住感慨道:“唉,真是羡慕啊,上有师尊庇护,下有修为强劲的同门交好,自己更是个修剑的天才,样样都是旁人羡慕不来的。”

    另一人也叹息一声拍了拍好友的肩膀:“楚师妹如今才多大?不过豆蔻之年罢了,修为却已是炼气八层。想必用不了多少年,就能追上我们兄弟二人喽!不过人家是天才,咱们比不得,能与之交好就已经是幸事了,纠结其他也只会是自寻烦恼。倒不如看得开些,待这十年守门期过,我们就有足够的灵石去买人阶上品的灵器了。”

    “只是羡慕罢了……”

    ……

    天泽宗立宗于望州的群山之间,占尽天地灵脉最足之处。在望州之内可谓是一宗独大,无数小型宗门和家族仰其鼻息。地处此人杰地灵之处,纵使四周是群山万壑也有大能修士在山脚下开辟出几处富饶的仙城出来。

    望仙城,正是其中之一。

    倒不是秦诺闲的没事找她闲逛,只是剑修修行,在战斗中仰仗最多的,也就这一剑而已。秦诺是筑基中期的修为,自然不可能像楚璃这般整日待在宗门之中,一出宗门,十天半个月是常有的事。或是帮凡俗之地拔除妖兽隐患,又或是找了个什么得天独厚的地方磨炼剑气,用到剑的地方也就更多了起来。

    所以“养剑”一词,也因此而生。就像一件灵器,用得多了也会生瑕,更何况是剑修的剑。

    这次邀请楚璃来坊市,正是因为秦诺前些日子杀妖兽的时候被妖血伤了剑,需得用灵液养护,而秦诺自己……买不起,便只能求到楚璃头上来了。

    剑修的穷,乃天下修士之最,当然,楚璃这种家里有矿的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