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强取豪夺

    第六十七章、强取豪夺 (第3/3页)

三代都开着一间杂货铺,到徐同明仍旧如此。

    王捕头找上了徐记杂货铺,在杂货铺里找到了禁品,二话没有就把徐同明抓进了闵县大牢。徐同明大体能猜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开始他还很倔强。

    但是私藏禁品严重的可是死罪,徐同明在大牢里坚持了两天就倔强不下去了,传递消息让家人找关系。

    杂货铺被封,家里那五间房子的小院在王捕头等人的干预下又卖不掉,徐家没办法之下就借了一百两的印子钱。

    就因为借了这一百两银子,徐同明是出狱了,可是家里的铺子没了,家也没有了。

    最后在王捕头的引见下,金圭中用二千六百两银子从别人的手里买下了原本是徐同明的小院。

    好在这个事件里没有人身伤害,李会长判金圭中罚刑两年,赔偿徐同明一千五百两银子。

    一千五百两银子其中六百两赔付徐家小院的损失,四百两是赔付被封了的徐记杂货铺的损失,剩余的五百两,是对这两年徐同明一家所遭受的罪的赔偿。

    对于迫害徐同明一家这件事,金圭中只是授意人,还有具体经办人王捕头。这其中王捕头是受益最大的,他不仅强占了徐记杂货铺,就连放给徐家的印子钱都是他的。

    最终他用放印子的一百两银子,换得了金圭中的那二千六百两银子。

    王捕头从这个事件中,一共获益四千两银子,这当然都是赃款。

    由于王捕头在昨天夜里已经被徐象年无意之中打死,那么只好便宜他免受惩罚。至于他不当获利的四千两银子,拿出三百两补偿徐同明一家。剩下的三千七百两,暂时充公,以备赔偿那些没有赔偿人的受害者。

    对此判罚,不仅徐同明一家满意,就连金圭中都没有怨言。

    李会长只讲述完一个案子,罗星雪就听不下去了。“你让这个逆贼告诉我这些,无非就是想告诉我,你让一群刁民凌驾于虞国的大好臣民之上,就是你所谓的平等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