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结余

    第十四章结余 (第2/3页)

也没说错什么吧?

    傅渊之看向阿弟,想让对方给出答案,可一个五岁的孩子能看出什么?

    阿弟现在想着就是马上可以吃晌午饭了,他便从凳子上滑下来,看着呆愣愣的傅渊之说道,“大哥哥,走,吃饭去!”

    傅渊之,“……”

    他在指望什么?

    一个只想着干饭的五岁孩童,能给他什么提示?

    呵呵

    虽然有了收入,宋欢也没有计划马上就吃上干饭,但是可以煮浓稠的白粥。

    稠是怎么稠?就是漂着的米汤也是浓稠洁白的。

    炖了一晚上的四根筒骨,汤汁浓郁,泛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白粥是用筒骨汤煮出来的,再丢了一小块姜进入调味。

    白粥浓稠软绵,骨香浓郁,入口即滑,清润可口,滋味非凡,这是这么久以来她在家吃的最舒服的一顿,就连阿弟和傅渊之也吃的有滋有味。

    阿弟留下来的馒头一分为三,放进粥里吃也不掩其口感,微微的甜意让阿弟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宋欢一连吃了两碗满满的粥,这才有了饱意。

    整个人靠着院里的大树眯着眼,享受微凉的夏风,哼着小曲,好不悠闲。

    阿弟在一旁有样学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傅渊之在厨房收尾出来后就看到这一幕,眼睛里倒映着两个人影渐渐拉近,随即聚焦在那个大的身影上,越来越清晰,色彩也越来越丰富,慢慢的那个身影就像魔力一般向四周渗开,溢满了整个瞳孔。

    黑曜石不再是黑曜石,而是一幅被精雕细琢的人像画。

    东流逝水,桂花飘香

    转眼,八月十四就到了。

    大清早,宋欢就被阿弟这个人形闹钟给闹醒了。

    三天的时间,宋欢每天都会进山,累计收获了两只山鸡,三只野兔。

    傅渊之也跟着进了两次山,他主要是去捡板栗和采菌子,这两样主要是为过冬储备物资。

    宋欢原打算明日也就是中秋再去卖猎物,但一想着明天估计掌柜的很忙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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