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臣还年幼,少不更事。

    第二百六十四章 臣还年幼,少不更事。 (第3/3页)

施一礼,有的大臣面色稍缓,有的眼角轻抽。

    人都说了年幼少不更事,你和他计较,岂不是显得自己也年幼。

    刘大夏的脸色最是难看,这年幼二字,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没去管这些老匹夫心里怎么想,夏源又转过身,奏禀道:“陛下,这祭天罪己一事不可轻废,但经此濮州赈灾一事,便可见这祭天罪己虽是重要,可却并非最要紧之务,紧要之事乃是赈济灾民。臣以为,往后朝廷再有天灾,当以此例循之。”

    朱佑樘故作沉吟,片刻后才问道:“夏卿家的意思是当以赈灾为首要,再行祭天罪己之事?”

    “圣明无过于陛下,臣正是此意!”

    “诸位卿家的意思呢?”

    “.”

    沉默持续的有些漫长,许久,内阁首辅刘健开口称颂道:“陛下圣明,臣以为往后凡有天灾,当以赈济灾民为首要,这祭天罪己可延后而行。”

    其余六部公卿紧随其后,“陛下圣明,臣等附议!”

    那些御史言官也都跟上,“陛下圣明!”

    一时间称颂之声在这奉天门前悠悠回荡,朱佑樘的那根紧绷的神经终于舒缓下来,虽未能废除此事,但有这样的结果亦是令人振奋的。

    若按往常,凡有重大天灾,皇帝要先率领文武重臣前去社稷坛祭天,宣读罪己诏,并且还不是说去就去,还要提前斋戒沐浴,并挑选吉日。

    这一套流程下来,至少也要耽误十天半个月,然后才能真正开始实行赈灾一事。

    决不能二者并行,比如这边祭着天,那边赈着灾,这样绝对不行,不然便是对上天不敬。

    先抚上天之怒,再行安民之事。

    这才是正确且合乎理法的行为。

    而现在确立这条规制,往后凡遇重大天灾,便能提前十天半个月开始赈灾,在天灾面前,这短短的十数天不知能挽救多少百姓,不知能消弭多少灾祸。

    弘治皇帝的目光看着下面的那个女婿,若不是他此次赈灾赈的效果斐然,若不是他在这朝会中陡然言及此事,若不是.

    目光转动,朱佑樘将视线挪开,没在这赈灾之事上再做停留,转而道:“诸位卿家可还有其余事情要奏?”

    话音方落,却有一个声音倏然响起,“陛下,臣有事要奏,关于这赈灾之事,臣还没有说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