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香港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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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三章 《香港条约》 (第1/3页)

    “旅行的第四天,我们从广州乘坐小船来到了东面的一座繁华城市,名叫东莞。

    这是黄的家乡,看起来他在这里非常有威望,很多衣着华丽的人都对他很尊重。

    有人看到了我的金色头发和蓝眼睛,告到了当地政府那里,但当这里的官员知道我是黄的朋友,就没有任何不尊重的行为和言语了。

    黄有很多家,他有六个正式的妻子,其中一个是真正的,另外五个不是。据说他还有两个情人,养在别的家里,似乎这种情况在绅士阶层里很普遍。

    但与法国人不同,明国绅士的情人往往出身于妓院或者贫苦家庭,她们绝对不会是别人的妻子。”

    “我见到了黄的两个儿子,他们与黄的侄子们和年轻的弟弟们在一个学校读书,那是黄建造的学校。

    他还有一个更出色的儿子,此时正在北面一个叫江西的省里担任一个小州的州长,管着十七万人。

    黄还有好几个女儿,似乎女儿的出色不在于学识和美丽,而在于她的丈夫。黄最喜欢二女儿,这个女孩嫁给了本地的一个军事贵族。

    这个贵族的传承已经有九代了,理论上黄的女婿可以指挥四千多士兵,但实际上他只有二十多个卫兵,我见到了那些卫兵,说实话更像是仆役,有些索性是奴隶。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那四千多个士兵有十一个和黄的女婿一样的贵族上官。

    但黄的女婿仍然有很多财富,他有一千多亩很好的土地,原本属于军队,但已经属于他本人了。”

    “黄在东莞外面还有一个庄园,里面可以骑马。

    但黄只是带我在这里吃了丰盛的午餐,然后带我去了更靠近山的一个村落。

    这里村落里最大的建筑非常漂亮,里面被供奉着很多小木牌,上面写着人的名字,其中有一些是黄的祖先们,而其余的是他祖先的兄弟们。这个村子所有人都是姓黄,通过那些木牌,他们可以找到自己与我朋友的关系。

    这里的一些老人很受尊重,黄是进士,但依旧要向他们行礼。我还看到黄向一个摇篮里的孩子行礼,这个孩子没有尊贵的身份,但通过木牌,可以确定,这个孩子是黄的叔叔。”

    “站在山上,我们看到了很多的田,据说全都属于黄和他的同族。黄告诉我,假如我们和李达成合作,他可以让眼前所有的水稻田种上桑树,让田里的那些女人和男人去养蚕和制造生丝,然后把生丝卖给我们,或者送去他在广州的工厂染织成丝绸。

    代价则是,这里的人日后只能吃来自安南国的大米。

    如果我们之间没有达成协议,就不会有那些事,这里的人依旧可以吃自己种的大米。”

    “黄只是我这次广州之行的缩影,实际上粤海通商银行的每一个股东都和他一样,可能他们自己的土地没有那么多,但他们有同族同姓的人,足够的利益就可以让这些人听他们的指挥。

    这些绅士似乎是纽带,他们可以搞定广东的一切,官员们不敢招惹他们,因为只要他们联合起来写一张纸,送到大皇帝那里去,官员就会失去工作。这里的军官与他们都有关系,广东的所有商业都与其有关,绅士们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李要和这些人一起做买卖,建银行,因为搞定了他们,就搞定了广东。

    他们管这种现象叫,绅士们的地位犹如钢铁铸造,但皇帝派来的官员却好似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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