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接管郑氏海商集团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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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八章 接管郑氏海商集团 下 (第1/3页)

    郑氏海商集团是郑芝龙归附大明之后,在东方海域形成的一个官商勾结,亦商亦匪的贸易集团。

    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极为合理的贸易系统。

    在这套贸易系统之中包括了王商、官商和散商三种商人。当然,王商是郑成功时代的称呼,可以被视为郑家在商业上的经理人,直接为郑家的贸易服务的,这其中的代表就是在长崎与东方商社作对的郑泰。

    王商用郑家的资本,郑家的船,做的买卖也一概归属郑家,而这个郑家,仅仅包括郑芝龙这一脉。类似郑彩、郑鸿逵并不算,他们也是郑氏海商集团的重要成员,但却属于官商这一级别。

    王商拥有一套完整的贸易系统,称之为山海五商,又叫十行。

    山五商包括金木水火土,总部设立在杭州地区,并且在江南乃至山东拥有贸易网络,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收购各地的货物,并且拥船只将其送到厦门去。

    海路五商则包括仁义礼智信,设立于厦门,负责把大明各地买入的货物运送到东西两贩卖。

    海五商五个字号,每个字号下属船只少则五六艘,多有十二艘。十行商人直接从郑家的公库之中领取资金,采办货物或者贩货出海,贸易完成之后,以货物或者本息的形式交还资金,这些商人经手的郑家资金规模很大,少的几万两,多的几十万两。

    温百陵就是郑家的王商之一,而且是其中关键的人物,因为在杭州的深厚背景,让其在浙江的采购业务非常稳定,因此每次交易之后,只需要付出利息和货物,不用归还本金,而且温百陵还可以得到利息上的最高优惠,月利益只有1.3%。

    要知道,明末民间借贷的月利息达到了2.7%,而在海外向荷兰人借贷,月利息惯例是3%以上。

    类似温百陵这样的山五商的王商还就罢了,郑家的主要利润是来自于海五商,郑家出资贩洋,王商借贷贸易,虽然当时从福建厦门去吕宋,顺风仅七天,去日本则需要十五天,但东方水域的贸易,依赖的是信风,再加上抵达目的地货物销售处理也需要时间,因此出洋贸易,最少也需要三个月的周期,而平均则是七个月左右。

    哪怕是温百陵这样的拥有利息优惠的人,也相当于把近百分之十的利润交给郑家,若是没有优惠的,可以上缴到百分之二十。

    而在那个时候,东西两洋贸易利润在60%-150%之间,更重要的是,哪怕是王商,也要购买行水令旗,

    郑氏海商集团的行水令旗源于当年月港的饷税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创新,每艘船按照船只大小收钱,最大的可以达到两千一百两,最小的也需要五百两。

    除了王商之外,另外一群参与海洋贸易的就是官商,这批商人在经营方式上与王商一样,区别只是,其背后的资本来源不是郑家,而是郑氏海商集团的其他成员,郑彩、郑鸿逵、施福等一干郑家的高层都有参与,区别只是多寡而已。

    王商和官商都可以称之为特权商人,与之相对应便是散商。

    这些散商没有大明朝廷或者郑氏海商集团的背景,是自由商人,他们人数很多,而且资本微薄,在大部分时候,散商的资本只有一二百两,有记载的一个最穷的散商,来自四川的王贵,跑了一趟长崎贸易,就赚了十二两银子。

    散商们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船,他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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