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权力与义务

    第四百二十三章 权力与义务 (第3/3页)

    施琅无言以对,别说有东方商社,哪怕没有,当殖民者认为华人是一个威胁的时候,也会进行屠杀和迫害行动。

    “好了,饭吃完了,事情也办的差不多。诸位还有问题吗?”李肇基问。

    众人摇摇头,李肇基说:“那就行动起来吧,尽快在古晋站稳脚跟。”

    李为经等人纷纷告退,当大家出去,李肇基起身休息的时候,林六忽然折返回来,说道:“对了,李大人,我奉苏鸣岗老先生的命令,告诉您一个消息,荷兰人可能会勾结满清,似乎满清是商社的敌人。”

    李肇基说:“现在满清是汉人的敌人。”

    林六对这话没有什么感觉,说道:“我只负责带话,告退。”

    随着崇祯十七年的大混乱结束,东方大陆上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满清、大顺和大明的三足鼎立让三个国家的对外政策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随着满清得到了郑芝龙等曾经远洋贸易的参与者,对东北亚以外的世界有了更为充分的了解。出于对付东方商社,也要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合作。

    而大顺虽然得到北方,但没有得到大明的铜矿产地,国内迅速陷入了缺铜的窘境,购买倭铜的需求,让其也对外开放。

    大明也是如此,沈犹龙总是想制衡东方商社,新成立的大明上海海关也需要有人送税上门。

    显然,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这三者的关系必然会牵扯到东方商社的利益,双方还需要进行新的谈判,以保护双方的利益。

    所以,李肇基对荷兰要勾结满清一点不意外。

    李肇基在安排完婆罗洲的几个伙伴之后,随即乘船靠向了松江府,换乘小船前往松江府治所在华亭县。

    在这里何斌与大明的商人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接触和来往,而李肇基为他提供的几本账本直接为其带去了新的武器。

    正如何斌猜测的那样,有人隐瞒与郑家的贷款数额,拿到三本账本的何斌迅速揪出了四个人,让他们拿出十倍的赔偿来,否则就被排除在新的贸易秩序之外。

    “在松江的这段时日,在郑家的账目上发现了两个问题,无法解决,请大掌柜示下。”何斌请李肇基登上马车,沉声说道。

    李肇基点头:“说说看。”

    “第一个问题就是,一部分欠郑家贷款的商人,在郑家崩溃之后,把钱送去了南京,还给了郑森。还得到了郑森打的收条,我已经验看过,确认无误,而延平伯也愿意出面作证。

    这部分账目怎么解决呢?”何斌说道。

    李肇基问:“他们为什么要把钱还给郑森?哪怕把钱交给郑彩、夏国相,甚至于那个温百陵,都比给郑森合适。”

    “良心。”何斌说道:“一共有七个人这样做,他们不想欠别人的钱,又听说郑森在辽东与东虏恶战,又对大明皇帝忠心不二,因此愿意还钱给他。”

    李肇基一拍脑袋:“我竟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人这种生物的。

    这笔钱直接消账,不用再追究了,这七个人可以直接从东方银行得到贷款,数额郑芝龙时代一样,如果他们拿不出抵押来,也不需要用人质抵押了。”

    “是,第二件事便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我发现,郑家欠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钱。”何斌说道。

    “这怎么会,郑家那么有钱。”李肇基完全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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