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外卖加变态辣,我犯什么法了?

    第三十四章:外卖加变态辣,我犯什么法了? (第3/3页)

目的,在外卖食品中加倍添加辣椒,其目的并不是自己食用,而是打击报复盗取人,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过错,并且已经对我当事人造成了重大的身心伤害,特向被告提起五万块钱的经济损失补偿,并不包括孩子医疗费用,庭审诉讼费,以及律师费。”

    【卧槽,你脸怎么这么大呢?】

    【这什么狗屁律师,大家记住他的嘴脸,都在同城群发一下。】

    【这官司要是打赢了,那我就学会了,以后专门去偷别人的外卖。】

    “审判长我的发言结束了。”

    律师坐下后,那边中年夫妻有点急了,小小声朝着他说道。

    “怎么才五万块钱,对了,你不是说能让他坐牢吗?”

    律师无奈苦笑:“大姐,我虽然是律师,但我也是一个人。”

    “你啥意思,就说我不是人是吧,我是你的雇主,雇主就是上帝。”

    在台下撕逼正激烈的时候,台上的审判长转而说道:“原告方律师已经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方律师发言。”

    那名律师站起身来,自信满满的说道:“根据龙国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选择正当防卫,我当事人点变态辣的行为算是一种“提前防卫”,他并不知道这次外卖是否依然会被偷,为了防止外卖被偷,以及警告偷外卖的人,并且下单物品可以通过外卖单看见,也就是说偷外卖者是可以预见这份外卖里的食物的,但看过订单内容后依然选择偷走并吃掉,这应当属于“自甘风险”,因此我当事人不构成任何责任。”

    就在那对中年夫妻听到这话,气急败坏想要咆哮公堂的时候,律师再次不紧不慢的说道。

    “根据龙国治安法第四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监控调查,以及我当事人提供的小票,原告方的孩子,共盗窃金额合计1257.82,已经构成盗窃罪,所以我现在希望当庭向原告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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