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斩张禄

    第167章 斩张禄 (第3/3页)

;魏人献之,地归于秦,而民归于魏,虽广大无所用也;上党,韩献之而秦取之,地虽广大,无人则无所用也。王取洛阳,周人皆逃东周,虽得洛阳,无所用也。何者?恃力而失德也。”

    秦王道:“若复修其德,而有洛阳,奈何?”

    张禄道:“归周之祀,立太子为王,以掌周民。则民必归也。必行秦法,吾恐洛阳亦将败也。”

    秦王道:“先生治河东,颇行秦法,河东大治。秦法亦可行于世也。”

    张禄道:“昔太公治齐,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五月而报政焉。伯禽治鲁,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後除之。三年乃报政焉。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臣治河东,募秦民而充之,行秦法固宜。而欲以之行诸天下,非移风易俗不能为也,其事众,其功少。臣故思之,秦法虽善,非能遍于天下也。”

    秦王道:“先生之言,乃与穰侯合。昔穰侯征伐天下,攻无不克,而旋取旋弃。问其故,则曰取之固易,治之为难,不若但取其财,而弃其地。先生之意,得无类乎?”

    张禄道:“天下之广,水土之异,言语服饰各不同,风俗有别,饮食有差,非可一也。以其道治之则从,背其常治之则乱。是故臣欲王但守关中,慎勿出也。非战不胜,攻不取,取之无益!河东、上党其前车,洛阳将其后辙也。”

    秦王道:“南阳、南郡,故楚地也;巴蜀,非秦地也,皆得治,行秦法。吾思惟治非其道,若得其道,秦法必行于天下!”

    张禄道:“巴蜀屡叛,得不偿失。南阳、南郡,犹行楚法,是以治也。盖穰侯,楚人也,故能治之。若以魏人治魏,韩人治韩,今天下乃其事也,又何变焉!”

    秦王道:“寡人得先生教,所益多矣!闻盖聂将取郑氏首,寡人允矣!王稽私通诸侯,当以律治其罪,夷三族。寡人以其荐先生之功,减罪三等,惟大辟而已。先生其知之!”

    张禄面色煞白,但仍勉力保持镇静,道:“臣所荐郑安平、王稽、无名三人,皆不称其职。王稽当斩,臣无所逃也。愿以就法。”

    秦王道:“王稽通诸侯,先生其知之乎?”

    张禄道:“未知也。”

    秦王道:“善!先生既无所知,王稽之罪,其独当之!”

    张禄道:“秦法,荐人不当,当以其所荐之罪罪之!臣感王之厚恩,无以为报,愿以身为王行秦法!”

    秦王道:“容吾思之!”

    张禄道:“臣既事春申君,为秦为罪人。若张通楚之罪,于王有损;若不治,其奈秦法何?不若以王稽之罪罪臣,则两全也!”

    秦王伏拜道:“吾以师事先生,先生有教,不敢违也!谨奉教!”

    张禄亦拜道:“臣终不悔入秦,及以事王也!”

    秦王起身辞去,张禄于席上伏拜相送。秦王头也不回地走出侧门,率领众人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