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九章 欲加之罪
第九百九十九章 欲加之罪 (第2/3页)
恐吓犯案官员,看完全过程,再用绳子一捆,塞进水瓮中,没有官员不招的。
裴升答应一声匆匆去了.
周受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不肯效忠梁崇义,逃回朝廷,竟然会遭到如此残酷的刑罚,当他看见一个犯人被活活煮熟后,他当即吓瘫了,把自己所知道关于李岘的一切都老老实实招供了。
敬羽一共整理出李岘的三大罪状,第一,未经朝廷允许擅自铸钱,其实这是所有节度使都干的事情,就看朝廷追不追究,一旦追究就是大罪。
第二,未经吏部同意私下任命官员,这是吏权,李邺和朝廷谈判争得面红耳赤的,就是巴蜀的吏权,连李邺都不敢私下做的事情,李岘居然做了,这也是大罪。
第三,未经天子同意,擅自减免税赋,这虽然是李岘爱民的表现,但减免税赋的权力在天子手中,实际上就是李邺和朝廷谈判的重点之一,定税权,这当然也是大罪。
其他收受一点银子,收受几件书画,这些都是小问题,不重要,敬羽整理出来的三件罪名涉及到拥兵自立,属于造反大罪。
更重要是很详实,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情,时间、地点、事件经过都很详细,赖不掉。
当天,敬羽便将弹劾书递交给了天子李亨。
李亨当即下旨,停止李岘的一切职务,由右相裴遵庆按照弹劾书质问李岘。
质问是审问高官的一个流程,一般由上司针对弹劾书的内容进行质问,如果承认了弹劾书的内容,那就直接罢官免职,如果咬定不承认,那就会组成三堂会审,进行详细核实。
房间里,裴遵庆走进来,坐在李岘对面,他看了李岘片刻道:“我奉天子旨意来质问李相国几件事,完全是公事公办,请李相国不要在意!”
李岘情绪有些低沉,他摇摇头,“我已经无所谓了,请问吧!”
“李相国认识周受良吗?”
李岘一怔,点点头道:“他以前是我的幕僚,我推荐他为邓州长史。”
裴遵庆将周受良的口供抄件和御史弹劾书一起递给他,“他落到敬羽手中,交代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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