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版权不卖,五五分!

    第六十四章 版权不卖,五五分! (第3/3页)



    看来,她已经研究过《第56首歌》了。

    不过,想买《第56首歌》的版权就多余了,因为,他压根就没打算卖。

    毕竟是在异世界排名第56的歌。

    卖个几百万吧,有点侮辱这首歌。

    卖个几千万吧,有宰人的嫌疑。

    索性手握版权,老老实实吃分红!

    就在他准备回复消息的时候,李佳莹又发来了一条。

    李佳莹:“真的,苏木同学,我真的非常想买下这首歌的版权,这样,我出价200万买下你这首歌的版权,可以吗?”

    额.....才200万?

    是!

    200万是不少了!

    可是,对于《第56首歌》来说,丝毫不亚于跳楼大甩卖。

    如果只是这点钱的话,那就趁早别聊了。

    苏木笑着摇了一下头,回了过去。

    苏木:“不好意思佳莹姐,这首歌的版权不卖。”

    录音棚内,当李佳莹和刘艳看到苏木发来的这条消息时,两人脸上的兴奋劲,瞬间全都没了。

    完了!

    白扯!

    拿不到这首歌的版权,一切都是浮云!

    就在刘艳和李佳莹商议,是不是价格太低了,要不要出价到300万再试试的时候,突然,苏木又发来了一条消息。

    苏木:“虽然版权不卖,但是,如果佳莹姐你确实喜欢,那么我们可以五五分成合作,如何?”

    所谓五五分成合作,就是李佳莹用这首歌赚的钱,一直和苏木五五分!

    例如:某电视台晚会或者某商演,以100万的价格请李佳莹登台唱这首歌,那么,到她手里的这个钱,需要和苏木五五分。

    另外,一些音乐平台如果付费听她唱的这首歌,属于她的分成,也要和苏木五五分。

    总之就是,李佳莹用《第56首歌》带来的一切收益,都需要和苏木进行五五分账。

    而且,这首歌还不只属于李佳莹一个人唱。

    如果王佳莹,张佳莹,孙佳莹,也喜欢这首歌,也想唱,都可以。

    来和苏木这个版权人要版权,赚的钱五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