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良心稍安

    第二十八章 良心稍安 (第2/3页)

少林氏的土地商铺,把一向佛系的林珲给气狠了,下了死手狠狠管束了一年多,最近才在母亲徐香的苦苦哀求下,稍微放松了管制。

    林珙“嗯嗯啊啊”的含糊道:“没呢,都断了,早断了,不然大哥不肯给我钱花啊。”

    “你会没钱用?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去找母亲撒娇,从母亲那里拿钱?”

    林珙“嘿嘿”一笑,试图蒙混过关:“姐,你不是要去星门观吗,我带你进去,好吧?你去了看嘛,绝对没有那些人的。”

    林瑜面无表情:“这些人,也未必就比之前那些人好。都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你有点分辨能力!别傻乎乎的什么都学,要学你学点好的行不行?”

    “嗯嗯嗯。”林珙一脸心不在焉的敷衍:“知道了,知道了。”

    林瑜也无奈。

    一想到这么个草包,父亲最近在为他物色官位,准备让他出仕,她就觉得一阵窒息。

    尤其是他林家嫡少爷的身份,寻常官职还“配不上”他。

    还好他看不上县令这种官职,这种基层官员得直接接触平民,他要是去了,不知道得祸害多少百姓,不激起民变才怪。

    朝堂上虽然不全是这种无能之辈,但国家政策大部分要出自这种人的手里,林瑜就觉得大涂迟早要完。

    比如她爹,位列九卿,任廷尉之职,掌刑罚审判,在现代高低是全国最高法院院长,结果他对法律条文一无所知,断案全凭感觉,突出一个人治大于法治。

    这事还是有一次她去书房,瞧见她爹偶尔带回家的卷宗发现的。

    卷宗说一位女子,丈夫在外征战,很久没有传回消息,于是家乡人都认为他死了,女子便在父母的安排下改嫁,结果丈夫回来了。

    此事被人告发,最后上传递交到了廷尉。

    林衍认为,丈夫没有下葬,则视为婚姻关系存续,该女子在有丈夫的情况下,未经丈夫同意而改嫁,应当被判死刑。

    林瑜把那卷宗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死刑?

    这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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