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报仇一向从早到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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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我报仇一向从早到晚的! (第1/3页)

    虽然唐方镜那天在法院看到刘主管被直接骂着“滚蛋”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很有可能学着要加班费,但也没想到居然会来找自己!

    两人之前可是吵的特别厉害来着。

    关键自己现在还不是律师,就算几天之后的考试过了,那也还需要一年的实习期。

    而律师在实习期间是不能独立办案的。

    但是吧,唐方镜其实很想再怼一波蓝鸟公司,二审判决下来就是不执行,估计是想着自己辞职这么长时间了,肯定急等着用钱,就想着拖时间恶心一下自己。

    听起来好像很奇怪,开公司当老板居然还会这么小心眼?

    然而开公司当老板和小心眼与否没有任何关系,很多辞职仲裁的打工人都被恶心过,人家知道你缺钱,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拖你一段时间。

    打工人们辞职了就得赶紧找下一份工作,补偿金其实就是这段时间里的生活费用,公司也知道,所以公司就是故意恶心他的。

    钱的事还好说,主要是命快没了!

    有癌症晚期的报告单,法院执行局肯定会加急办,但是对方的行为让他很不舒服,不舒服了就要报复,就这么简单!

    别扯那些没用的,人家能做初一,你却不能做十五,没这道理,也不是戾气重,只是觉得凭什么要自己大度呢?

    好人就该被别人拿枪指着吗?

    唐方镜就算在前世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他认为自己是那种小人。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小人报仇,讲究的就是一个从早到晚,晚一天都不舒服!

    想了想之后唐方镜开口道:“刘主管,你想找我帮你打官司,但我不是律师,所以想问你一下,你在哪住呢?”

    另一边,蓝鸟公司楼下,刘主管一脸懵逼,这打官司和在哪住关系吗?

    不过他还是说道:“我啊,我就在光明区住呢,兰山路街道,怎么了?”

    兰山路街道……唐方镜顿时感觉挺巧的,貌似自己也在兰山路街道下,当然两人所在社区肯定不同。

    “我现在不是律师,但是呢,社区可以推荐我来当诉讼代理人,所以呢,如果你想让我帮忙打官司,那咱们就得去找你们社区,让他们出面推荐!”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区是可以推荐的,当然,按照立法精神以及最高法的一些司法解释来看,社区推荐的诉讼代理人,一般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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