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求首订)

    第七十六章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求首订) (第3/3页)

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客观性均无异议。”

    对方居然没有任何异议?

    接着是证据二,唐方镜依旧无异议。

    这么来了几次,别说邓辉了,连上面的审判长和审判员都有点诧异。

    不过也仅仅是诧异,毕竟刑庭上的奇葩也不少,有过律师被公诉人问的晕头转向,最后陈述之时,直接说“我同意公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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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当时被告的脸黑的像锅底,看着想把那个律师给噶了……

    一堆证据,证明存在着故意伤害行为,唐方镜这边都没有任何异议。

    关巧莲几人在那里互相看看,虽然不懂,但感觉他们这边很有优势!

    轮到唐方镜来举证了,他拿出的第一份证据同样是视频资料,而且同样是公安机关侦查中获取的……

    除了后面刘燕动手的那段,几乎和公诉人拿出来的一模一样。

    而唐方镜首先要证明的是,刘燕的刺伤赵玲玲等三人的过程,符合一般防卫的条件!

    果然,对面的公诉人一愣,他确实准备好了如果对方提出无限防卫时的反驳意见,但是一般防卫……

    毕竟是专业的,邓辉很快就进行了质证:“证据的证明力度和关联性都有异议,殴打行为并没有用刀,而被告用刀反击明显超过了限度。”

    唐方镜并不在意对方说了什么,再次进行举证,他第二个要证明的,是刘燕捅刺李梓心的那几下,同样属于正当防卫。

    虽然是一个伤害案件,但里面有两个阶段,需要分别进行证明。

    邓辉再次进行反驳:“刘燕的第一刀之后,李梓心明显已经在后退了,这个时候可以视为侵害已经停止,但是刘燕又接着追上去捅了两刀,这两刀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就是唐方镜觉得对方太死板的原因,在某个正当防卫里程碑案之前,司法系统就是这么认定的。

    但是后面不单单有了那个经典的案子,还有了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那这种思维就得进行改变了。

    不过也不排除控方不想背锅……

    终于到了法庭辩论环节,众目睽睽之下,唐方镜伸出手揉了揉嘴……

    审判长忍不住就想提醒一下对方遵守法庭纪律,但是话到嘴边又忍住了,好像法庭纪律也没有规定说不能揉嘴……

    老唐却不管这些,揉完了嘴就像是热身完毕一样,开口道:“审判长,我想向公诉人问几个问题可以吗?”

    审判长点点头:“可以。”

    唐方镜看向了邓辉,开口道:“我想问问公诉人,你所认为的侵害行为,是只有攻击的那一个时间呢,还是一整个连续行为呢?”

    邓辉听到这个问题就感觉不好,对面那个年轻人不讲武德,他在给自己挖坑呢!

    但是自己能怎么回答,只能说道:“当然是一整个连续的行为了。”

    这是正当防卫主流的观点。

    “那好,第二个问题,当一个人被很多人围攻情况紧急的时候,他是只能根据对方的攻击方式来反击呢,还是说可以随便捡起什么东西来进行反击?”

    没完了是吧,老邓看向了上面的审判长,然而审判长老神在在,好像在专心致志地研究着卷宗,就像是那卷宗上有花一样。

    控方的强势自然是由法官支持才会强势的,但如果法官在那里看乐子,那控方也够呛强势起来。

    邓辉咬着牙道:“当然可以随便捡起什么东西来反击了。”

    唐方镜笑了,随即看向了审判长:“我的问题已经问完了。”

    这个时候审判长的耳朵又很灵了,马上确认:“接下来公诉人发表意见。”

    邓辉低头开始干巴巴地念稿子,也就这个庭审不公开,否则他觉得自己已经丢人了。

    因为他念的这些意见,和刚刚自己的回答完全相悖……

    尤其是对面那个律师,看着自己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一座金矿。

    等邓辉念完了稿子,那边的唐方镜已经开始了。

    “我们通过证据一和证据六可以知道,被告在学校不断被这些同学所霸凌,而那会她已经被殴打了足足五分钟,头部都已经受伤了,可以说情况紧迫到了极点!”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顺手捡起李梓心掉落的弹簧刀,也是为了逃走,其攻击没有明确目的,都是冲向阻拦的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

    “而在后面被李梓心追上回头捅刺的三刀中,后两刀李梓心虽然在后退,但综合当时情况考虑,其侵害行为并没有明显停止,所以可以认为侵害行为仍然在继续……”

    老唐并没有说太久,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后就没有再多说什么,但就这也已经让邓辉再没说话。

    他被这个年轻律师好好上了一课。

    审判长瞅了瞅公诉人,眼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意,事实上最高法之前就说过,让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要总把正当防卫认定推给诉讼环节。

    毕竟和正当防卫挂钩的至少也得是重伤,做出正当防卫就意味着可能会有麻烦是,虽说公检法是一家,但亲兄弟还会有吵架的时候呢。

    最后陈述开始了,老刘声情并茂地开始陈述,唐方镜没再说话,他基本可以认定,自己已经赢了。

    合议庭休庭进行评议,唐方镜终于抽出时间来开始喝水,顺便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掏出了一份文件,看着身边的老刘道:“如果你觉得还不爽的话,可以把这个合同也签了。”

    这是他早上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的,律所那边已经盖好章了。

    老刘拿过来一看,是一份委托代理合同,顿时奇怪道:“这咋又要签呢,现在案子不是已经快结束了吗?”

    “对啊,我也没说是这个案子的合同,这是下个案子的合同。”

    下个案子?老刘仔细翻了翻顿时愣住了。

    “刑事自诉?对那霸凌我女儿的六个人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对啊,这里是自诉状,这里是需要的证据,我已经都准备好了。”

    老刘看着对面的唐方镜足足愣了五秒,随即在委托合同上开始签字。

    自己这小老弟,比想象中的还要疯,不过他很喜欢!

    然而老刘正想着呢,就看到身边的老唐像是变魔术一样又掏出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还是觉得不爽,把这个也签了。”

    这又是什么?老刘目瞪口呆,话说你那包到底是啥包啊!

    接过合同一看,起诉学校?

    等了好半天,合议庭有了消息,审判长带着审判员重新回来开庭。

    读了一大段论证后,全体起立进行宣判。

    刘燕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判决无罪!

    驳回关巧莲等人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判决下来,关巧莲一脸呆滞道:“我没听错吧,那个婊子,她……她无罪?”

    “凭什么啊,我们不服,她凭什么无罪啊,我们两家的孩子被捅的抢救了半天,这还能无罪吗?”关巧莲在那里开始大声喊道。

    一边喊着一边向审判长走去。

    这也是法院轻易不会做出无罪判决的原因,只要有一方闹起来,那就会麻烦。

    但这个案子真的是极其典型的正当防卫,和当年被誉为里程碑的陈某龙案在内核上极其相似,判防卫过当,被告这边肯定也不服,里面还涉及到校园霸凌问题。

    发到网上去,法院也得喝一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