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老人就可以随便犯罪吗?(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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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老人就可以随便犯罪吗?(月票加更) (第1/3页)高新区人民法院,池燕静静地站在门口等着。
而在她的前面,老宋手里拎着一个硕大的手提包,这是老唐的手提包,他今天特意带来了。
一不留神和老唐成为同事已经两年多了,老宋对于老唐的几个生活习惯也特别清楚,对方似乎极其偏爱这个手提包。
等了一会,刑庭开了,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进去,坐在原告的位置上。
另一边,郭胜芳推着轮椅,现在的情况让她有点不知所措。
哪怕再是不认为自己有错,这会儿也开始紧张了,倒是在轮椅上,郭二蛋依旧冷着脸。
“芳芳你别怕,有我在呢,我还不信了他们就要赶尽杀绝,碰瓷的那么多,按照他们的逻辑都抓了呗!”
对于郭二蛋来说,同样心里不好受。
他是觉得自己儿子很冤,踹了两脚而已,明明是那個叫唐方镜的身体不好。
而在两人的身边,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是两人请的律师。
本来郭胜芳是不打算请律师的,结果前几天突然有人联系她,问她需不需要找律师,而且他们那边可以少收点律师费。
郭胜芳仔细思考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和这个姓孙的律师签了合同,对方自称是京州大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孙律师自然不是为了这点代理费而来,他在大风律师事务所,虽然名头不及老韩,但也是有水平的刑辩律师。
之所以主动接这个案子,还是为了大风律师事务所的名气。
现在京州的律所里面,腾达已经压过了大风律所一头,金融案件被爆破,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方面更是比不过腾达。
也就只剩下刑事方面还能撑着,结果现在,唐方镜涉足了刑事领域,第一次出手,就把一个qj案给弄到无罪不说,还把原本的受害人给送了进去。
于是,刑辩领域,腾达也开始压过大风,老韩那边着急了。
至于说接这个案子会不会让人觉得大风律所什么钱都赚……这个没什么。
事实上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很多知名律师,都特别热衷于为那些大案要案中的当事人辩护。
比如当年的药某某案,除了直接辩护的律师外,还有很多的律师或者法律专家在网上为其发言。
你说他们难道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和普通人的想法相悖吗?
他们知道啊,可是对于律师们来说,这样才是最大的宣传!
所以你一个普通人真的杀人了,你是会找那些很有道德的律师,还是会找这些律师呢?
是不是很清楚就看出来了。
孙律师有点遗憾,他不能和那个唐方镜对线,至于宋腾飞,那根本不算什么。
事实上如果对面站着的是唐方镜,那韩成立是要亲自过来的。
不为别的,蹭热度,老韩在这方面极其不要脸。
今天这个案子不出意外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旁听的人都来了不少。
大家都想知道,对于这种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也不起诉的刑事自诉,法院会怎么判。
有别于诽谤那种不告不理的刑事自诉,这种类型的刑事自诉,在老唐弄出来之前,很多人都不知道能告!
而这次的事,也算一次很好的普法机会,虽然很少有人真的会这么做就是了。
旁听的人中间,有个人很特殊,派出所的赵警官。
他今天休息,没穿警服,索性就想来看看这个案件怎么审。
高新区法院今天的审判长姓钱,算是法院的刑庭资深法官,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有着极深的研究。
现在说的夸张点,全国都在关注着这个案子。
老唐用自己的命,把原本的一个个案,给整成了全国关注的案件,一个操作不好,自己就是当年扶不扶案子里的法官了。
庭审内,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长老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入场。
不是每个合议庭都有人民陪审员的,这个案子情况很特殊。
自诉案件的流程其实和公诉案件差不多,还是先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回避申请等等。
前面繁杂的程序进行完毕,法庭调查开始。
老宋站了起来开始陈诉:“自诉人池燕,女……”
“诉讼请求:被告人郭胜芳,郭二蛋,犯敲诈勒索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自诉人于2023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下夜班,在医院附近看到被告郭二蛋摔倒在地,出于好意上前搀扶,并且在被告郭胜芳恳求帮助时,帮忙送去自己工作的医院。”
“在自诉人准备离开之际,被郭胜芳与郭二蛋拦住,郭二蛋声称是自诉人骑电动车撞倒了自己,威胁其支付医药费,郭胜芳声称如果不给就报警,并且将该事件发到网上。”
“之后自诉人报警,钟向路派出所民警接警,调查监控,证明被告郭二蛋属于自己跌倒,有报警记录,派出所回执,值班民警赵德风可以证明。”
“钟向路派出所认为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自诉人申请高新分局行政复议……”
这份自诉状很长,因为要在里面把事情都说清楚,中间的过程也得说清楚。
哪怕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你已经把程序走完了,但是在庭审中伱依然得证明这些。
“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诉求为赔偿我方当事人精神损害赔偿十万元!”
老宋读完,审判长老钱开口道:“被告答辩。”
孙律师施施然地起身开始答辩。
“我方当事人并非故意敲诈勒索,郭二蛋今年七十五岁,所以眼花没看清楚,而郭胜芳当时距离较远,看到之时父亲已经跌倒,因此错认池燕撞倒了自己父亲情有可原……”
“并且,在调取监控发现并非池燕撞倒后,我方当事人也道歉了,并且已经就此被处以十五天的行政拘留,考虑到整个行为并没有产生任何危害性,请法院驳回诉讼。”
律师辩护你仔细听的话就是四个字:避重就轻。
在之前已经看过对方的证据了,孙律师很清楚,对方在程序上是没办法辩驳的,能辩的就是案件本身。
能让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立案,说明这个案子的犯罪程度很轻微。
那么按照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这是他的自信!
现在从上到下,都要求慎用刑法,很多事能调解就调解,那个唐方镜逆着来,看似把程序都走完了,但他也不想想,这事要是法院真的判了,另外两家的脸往哪放。
举证质证阶段开始。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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