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殊注解

    第三章 特殊注解 (第2/3页)

水火顺序,只有水元素可能残留,残留消失时间为约8.4s。

    剧变反应

    特点:同档不残留,元素均可留。

    超导反应

    9.5+9.5

    不会残留元素。

    12+12

    不会残留元素。

    9.5+12

    不会残留元素。

    12+9.5

    两元素均可残留,只有12s的元素可能残留,残留消失时间为约4.5s-4.8s。

    超载反应

    9.5+9.5

    不会残留元素。

    12+12

    不会残留元素。

    9.5+12

    不会残留元素。

    12+9.5

    两元素均可残留,只有12s的元素可能残留,残留消失时间为约4.5s-4.8s。

    冻结反应与碎冰

    冻结详细机制可参考《高等元素论》

    9.5+9.5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不残留元素。

    12+12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不残留元素。

    9.5+12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不残留元素。

    12+9.5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残留元素,且冰水元素均可残留,破冰后的元素残留消失时间为约4.5s-4.8s。

    感电反应

    1.1版本更新后雷水与水雷顺序效果相同。感电反应结算机制与其他所有反应均不同,伤害次数也并非只有两次,这里只总结残留规律的数据,具体机制请见《高等元素论》中的感电反应部分

    9.5+9.5

    两元素均可能残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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