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殊注解
第三章 特殊注解 (第2/3页)
水火顺序,只有水元素可能残留,残留消失时间为约8.4s。
剧变反应
特点:同档不残留,元素均可留。
超导反应
9.5+9.5
不会残留元素。
12+12
不会残留元素。
9.5+12
不会残留元素。
12+9.5
两元素均可残留,只有12s的元素可能残留,残留消失时间为约4.5s-4.8s。
超载反应
9.5+9.5
不会残留元素。
12+12
不会残留元素。
9.5+12
不会残留元素。
12+9.5
两元素均可残留,只有12s的元素可能残留,残留消失时间为约4.5s-4.8s。
冻结反应与碎冰
冻结详细机制可参考《高等元素论》
9.5+9.5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不残留元素。
12+12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不残留元素。
9.5+12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不残留元素。
12+9.5
任意顺序均可冻结。破冰残留元素,且冰水元素均可残留,破冰后的元素残留消失时间为约4.5s-4.8s。
感电反应
1.1版本更新后雷水与水雷顺序效果相同。感电反应结算机制与其他所有反应均不同,伤害次数也并非只有两次,这里只总结残留规律的数据,具体机制请见《高等元素论》中的感电反应部分
9.5+9.5
两元素均可能残留,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