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天道有承负,人心不可测
第四十七章 天道有承负,人心不可测 (第3/3页)
是杜甫高适,杜甫高适都是传统的儒生,面情软有气度,又顾及自身体面,说不定和尚这般冠冕堂皇的话还能有用,可惜李白不是杜甫,做事情全看自己高不高兴,管你和尚还是道士,皇帝我都敢怼,何况是你这么个秃驴。
李白似乎没听见那个和尚徒弟的恭维,自顾自抚摸着宝剑,他左手握住剑鞘,右手按上剑柄,仓啷啷一声,将那把宝剑拔了出来,顺手挽了个剑花,似有意似无意的朝着大和尚几人唰唰舞了两下。大和尚几个见李白不答话,反而朝着他们几个挥剑,当下心里就不舒服,看来这人不吃他们这一套。
李白耍了几下,心里美极了,右手剑刃一翻,将剑往空中一抛,那剑飞上去不到一丈后下落,李白也不去看,伸出左手剑鞘,往上一迎,那剑像自己长了眼睛一般,剑尖就盯着那剑鞘口钻了进去,“啪”的一声,飞剑入鞘,干净利落,实在是潇洒的不像样子。
众人被李白如此拉风的剑技折服,纷纷喝起了彩,杜甫高适也是大加赞赏,拍手叫好。李白神态自如的接受着众人的欢呼,此时江上有风,吹的李白衣衫飘飘,美须飞扬,再加上长剑在手,气宇轩昂,可不就像个下凡的剑仙么!
那个拄拐的瘸子看着李白这番举动,虽然也觉得赏心悦目,可到底有些华而不实。修为境界到他这个份上,不说尘世,就是仙界也是罕有敌手,站在七八楼的境界上看一楼的舞剑,可不就觉得是花架子吗?
要知道,自秦以后,剑已经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直到汉时刀的普及,剑越来越不受重视,直到现在,剑技一般只流行于戏曲之中,而真正实战用剑的高手,少之又少。剑自古就有,这种剑一开始是为了攻伐和防御之用,后来慢慢变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现今的人佩剑,更多的是模仿古人遗风,从没见过哪个攻城略地的先登猛将,是拿着一把剑冲上城楼的。
就连那些专门钻研打磨功夫招式的江湖门派,剑法虽然也是有的,可一般都由那些悟性心智绝佳的内门栋梁来修习,外门弟子没有那个时间和心思去习练剑术,学的都是更好上手的刀棒锤棍。有句武术谚语这样讲:“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更要随身藏。”棍子练上个把月就能用,而刀就得几年,可要学会用枪,就得钻一辈子;至于要把剑练好,那必需时刻剑不离身,闻鸡起舞熟能生巧。但凡练剑之人,一日不摸剑,手便生的没了感觉。
李白曾在《侠客行》中写过这么几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几句霸气难挡,底气十足。毕竟李白是个风流才子,他一开始的梦想是做个侠客,所以从小就学习剑术,家里也有钱,供得起他玩剑。长大以后他又喜欢到处游山玩水寻仙访友,世俗条框羁绊不住他的洒脱。游山玩水的过程中,不免遇到一些山贼猛兽,不论是自保还是惩恶扬善,挥剑杀一些贼人野兽,在李白这里也是太自然不过。
再后来由于道士吴筠的推荐,李白被皇帝召入宫中,本想一展才华的他,却并不被重用;加上他不喜同流合污,得罪了权贵,才一年多的时间,就被皇帝赐金放还。虽然那些腹黑的官场他待得不痛快,可有一个人却很对他的脾气,此人正是那位官至左金吾大将军,号称“大唐第一剑客”的裴旻。虽然裴旻这个“第一”跟南霁云的那个“第一”都只是世俗中的称呼,可能得此盛名,手上本领绝对不浅。
而李白刚才的那个飞剑入鞘,就是学自裴旻,不过裴旻那个更难。据说当时裴旻的母亲去世,他想请大画家吴道子在母亲墓穴上画壁画,一来超度二来护佑。吴道子则是提了一个要求,他希望看一次裴旻舞剑。世人盛传裴旻剑法玄妙,吴道子对此早就眼馋不已,裴旻为了母亲,欣然答应了吴道子的要求,当即就耍了一套剑法。那剑出若游龙惊世、疾如雷霆电驰,门户大开大合,招式有进有退,霸道刚猛至极,堂皇之气澎湃。一套剑术展示完,镇住了周围数十位看官。裴旻也是舞到性起,只见他将长剑抛出十丈之高,然后脚尖点地,身躯蹭的一下射出去,人在半空将手中剑鞘伸出,疾如闪电的长剑分毫不差呼啸着归入剑鞘,裴旻也手握宝剑落回地面。
就因为这一手高绝的剑法,裴旻收获了大量的仰慕者,上到皇帝,下到将军,贵妃公主为他编排剑舞,颜真卿为他写过《赠裴将军》,跟李白不对付的王维也写过《赠裴旻将军》,李白更是愿意行弟子礼,求裴旻教自己剑术。裴旻也是来者不拒,你要学我便教,气度胸怀宽广毫不藏私,李白因此学了一些裴旻的本领,剑术修为自此大增。
拄拐的瘸子虽然看不上李白的这些花架子,可并不妨碍他对李白的喜欢,他已经下定决心要送李白一场造化,当下也笑着喝起彩。
那几个和尚脸色就难看的多了,别看那瘸子瞧不上李白的剑法,可身处世俗中的和尚就不得不重视起来。那几个和尚虽然修行有佛法,可那是内功,是对付山精鬼怪的法诀,要跟普通人摔跤动手,要用外功,他们的拳头可不怎么行,至少比不上李白手里的剑犀利。
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