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咸阳道路交通法
第三百二十九章 咸阳道路交通法 (第2/3页)
来往客商几乎每天都能将客栈住满,道路上的车马多了实属正常,臣等已经习惯了。”
我笑了笑,摆手道:“所以朕决定,颁行咸阳道路交通法!”
冯劫好奇道:“陛下,何为咸阳道路交通法?”
“首先。”我伸出一根手指头:“以后要明确,针对整个大秦的律法称为律,比如金布律、秦军律、徭律等等,而地方郡县在征得朝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制定针对本郡县的法,只针对本郡县,而且最多只能到县一级。”
李斯闻言顿时急眼了,连忙劝道:“陛下,万万不可啊,律法乃国之根基,若是郡县可以随意制定律法,那还得了!”
冯劫和余禾也劝道:“陛下三思啊!”
看他们着急的模样,我连忙解释道:“朕所说的叫地方法,地方法虽由郡县制定,但有两个前提。其一,不能违反上位法;其二,必须征得朝廷同意且不能改动一字!”
李斯皱了皱眉头:“后者臣明白,可前者又是何意?”
“所谓上位法,就是指律。就拿朕即将颁行的咸阳道路交通法为例,如果规定所有进入咸阳的马车必须牵着走,这是不违反上位法的,因为没有哪条秦律规定进入城池的马车是要牵着走还是驾着走。
可要是规定所有马车进入咸阳必须交一枚钱,这就是违反上位法的,因为秦律除了对进入城池的财货收取赋税外,是不允许向进入城池的普通人收取赋税的,这一点就违反了金布律!而金布律是针对整个大秦的,是上位法,倘若有人将这一条加到了法中,因为此法违反上位法,便是无效的。”
三人听完我的解释明白了,李斯缓缓道:“如此倒是可行,只是不知道具体实行起来是否能够控制,毕竟律法关系到天下的安定与否。”
我点点头:“所以朕准备先在咸阳试行咸阳道路交通法,如果效果显著便可继续推行,若是不可行停用也便罢了。”
冯劫拱手道:“这个臣明白了,具体陛下所言咸阳道路交通法又是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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