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 第 13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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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第 139 章 (第1/3页)番外—嬴政
到底是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帝王,与面前略显局促的蒙毅相比,嬴政可谓是极为淡定,掀了下眼皮,瞧了瞧有些不自然男人,然后极其自然问了一句,“醒了?”
“恩。”
蒙毅面色微尬。
“十一不在家。”
嬴政收回视线,“你既然醒了,不如陪我去喝茶。”
蒙毅身体僵了下。
扪心自问,他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嬴政。
——对于一个不算陌生的男人在他女儿床上醒来然后正好被他抓包的这种事情,嬴政显然是不满意的,更别提他早就敏锐觉察到嬴政并不喜欢他。
不是不喜欢,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嫌弃。
类似于历史上的另外一个蒙毅对嬴政掏心掏肺,而他对于嬴政更多的是陌生与疏离。
作为一个受社会主义长大的人,他对这些封建帝王的好感度并不高,哪怕对方是千古一帝的嬴政。
从推心置腹的心腹变成点头之交的陌生,他能理解嬴政对他的小情绪。
——然后这种小情绪在看到他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到达顶峰。
蒙毅莫名紧张。
高考甚至国考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蒙毅深吸一口气,努力平息气息,“我——”
不停震动的手机打断他的话。
——不用拿出来瞧,也知道是秘书打来的。
嬴政斜了一眼蒙毅的手机,“很忙?”
“不忙。”
蒙毅瞬间摁掉电话。
平日里风轻云淡的人这个时候有些不易察觉的慌乱。
假话。
做到他这种位置的人,怎么可能不忙?
但他相信自己一手提拔的秘书的能力,能处理好他不在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蒙毅挂完电话,把手机装回去。
“既然不忙,那就陪我来喝茶。”
嬴政道。
蒙毅对着嬴政做了个请的姿势,“秦总,您请。”
嬴政挑了下眉,转身往茶室的方向走。
作为历史上“好大喜功”且“穷奢极欲”的暴君,嬴政显然是一个极有审美且极懂享受的人,领着蒙毅来茶室,自己却并未去泡茶,只是坐在主位上,一双凌厉凤目瞧着蒙毅,似是要看这位在官场上如鱼得水的男人如何应付自己。
若是在官场或者官方牵头的招商会上,面对哪怕是鹤华父亲的嬴政,蒙毅也能面不改色,四平八稳,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让嬴政对他越发不喜。
可现在,不是在官场,更不是在招商会,而是在嬴政的别墅里,在他从鹤华床上起来匆匆下楼然后正好被嬴政撞见的房间里,原本的面不改色与四平八稳就变成了蒙毅哪哪都是不自然。
但毕竟在官场沉浮多年,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短暂局促不安后,蒙毅很快调整自己心
态,让自己看上去尽量没那么紧张,嬴政不沏茶,他便自己来,茶叶摆在茶台上,他以木勺舀了些,放在茶壶里,然后注入水。
多年不做给人端茶倒水的事情,蒙毅做起来有些生疏,远不如十一做起来行云流水,嬴政冷眼瞧着,只觉得眼前这个蒙毅哪哪都不如过去的蒙毅。
——当然,除了那张脸。
蒙家的人长得都不错,蒙恬威风凛凛,蒙毅清隽朗逸,哪怕衣着再普通,站在人群里还是鹤立鸡群般扎眼,去年的电影节揭幕式,把浓妆艳抹的小鲜肉衬成土鸡瓦狗,一个公职人员,竟然靠颜值霸屏热搜。
十一素来喜欢漂亮的人儿,以前在大秦当公主的时候,身边伺候的人都是一等一的美人,这样朴实无华的颜控性格,喜欢蒙毅这张脸,着实不让人意外。
嬴政瞧了又瞧蒙毅这张脸,再想想自家女儿的脾气秉性,认真地觉得到底是自己一手养出来的小女儿,眼光毒辣,一针见血。
——蒙毅这张脸,的确好看。
“秦总,喝茶。”
蒙毅把沏好的茶水推到嬴政面前。
嬴政手指叩了下台面,但却没有喝,仍以审视的目光看着蒙毅。
这样的视线太过锐利,换成普通人,早就招架不住,万幸蒙毅有一颗大心脏,盯着这双几乎能把人劈开看的视线坐在嬴政对面,面上挂着稍稍有些不自然微笑。
“您放心,我会对十一负责的。”
同是官场“老狐狸”,蒙毅大概猜得到嬴政想与自己说什么,一句话在心里琢磨了千百遍,才带着试探的口吻说出口,“我与十一——”
“不用负责。”
嬴政打断蒙毅的话。
“???”
先秦民风是这个样子的吗?!
不可能。
先秦虽民风开放,但婚姻制度已初步形成,没道理两人睡完便分开。
——原因只有一个,嬴政没看上他。
这位封建帝王是万人之上的皇帝,他的女儿是公主,能配上他女儿的,只有将军丞相之类的人,而不是他这种换算到秦朝官职只在九卿的官员。
“”
与将相王侯相比,他的确官职不够高。
可现在是新华夏,不是原来的封建社会,他的晋升速度之快已经开创新华夏之最,是建/国以来和平时期晋升最快的官员,没有之一。
——当然,与那位历史上年纪轻轻便拜为上卿的蒙毅没得比。
以前提拔官员看家世,看样貌,看皇帝喜好,皇帝喜欢你,你便可以万人之上。
现在提拔官员看能力,看资历,执政者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可能让那个人一步登天。
蒙毅心里莫名发虚。
“您觉得我与十一不适合?”
蒙毅试探开口。
“恩,不合适。”
嬴政点头,答得极其干脆。
蒙毅面上微笑瞬间僵硬。
——在他顺风顺水的二十年多岁人生里,这是第一次被人全面否定。
从未有过的挫败。
无论是工作上,还是为人处世上,这是第一次。
蒙毅手指紧了紧。
问题不大。
万事总有第一次,越过这个槛就好了。
无论以封建帝王的身份来看,还是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看,对他都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一个即将拐走自家小公主的人,哪位父亲看得顺眼?
蒙毅深吸一口气,再次试探出声,“呃,可否问一下,您觉得我们哪里不合适?()”
是年龄,还是什么?■[(()”
“如果是年龄,我很抱歉。”
蒙毅苦笑一声,“年龄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如果可以,我也想做十一的同龄人。”
这是横在他与鹤华之间最深的沟壑,深到让他一度放弃自己的感情。
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产生情愫,这种行为显然不符合他自幼所接受的教育,这不叫爱情,这叫趁虚而入,是极度无耻极度不符合道德观的。
可后来,他发现他想太多,在他与十一的感情中,占据上风的人从来不是他,而是十一。
他的确二十多岁,但十一已活了两千多年,认真掰扯起年龄的话,十一比他大了两千多岁。
他俩不叫年龄差,世纪差。
二十多个世纪的差异,格外遥远但又格外契合,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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