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偶遇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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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偶遇鸿钧 (第1/3页)

    放弃争夺,送锦斓袈裟?

    王平一脸的懵逼,这是要干哈,干哈呀。

    这不是逼他必须去抢么,他又不当和尚,给他袈裟干嘛。

    想象到他到时候披着袈裟的模样,王平就一阵脸黑。

    本来化形后的他头发就短,披件袈裟绝对可以去冒充佛门的人了。

    到时候,一句“阿弥头发,道友我们有缘”,坑死一个又一个洪荒的高手,想想倒是也不错。

    啊呸,不行不行,鬼的阿弥头发,来了洪荒,都没见过女娲小姐姐,也没见过后土小姐姐,怎么就冒出了当和尚的想法。

    这种想法很危险啊,绝对不能再出现。

    脸黑的王平使劲拍了自己脑门一巴掌,难得来到洪荒,女娲、后土这样的妹子弄不到手,嫦娥、杨婵之类的总该下手一个吧。

    到时候,让什么后羿,什么刘彦昌之类的,都去哭,哈哈。

    第一个选择不成,第二个选择好似很不错。

    洪荒第一杀伐至宝,攻击力无双,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得上。

    什么诛仙四剑,阿鼻、元屠啥的,统统靠边站。

    王平甚至怀疑,弑神枪能戳破他的不死不灭体。

    当然这也看什么人用,这里不是凡人世界,洪荒的生灵也不是普通人,不是小孩子拿个刀就能伤到人。

    在洪荒,强者和弱者的区别,就如同是人和蚂蚁,甚至巨龙和蚂蚁,就算给蚂蚁再厉害的宝物,它也伤不到巨龙。

    不过这个选择的方法不好实现,硬抢?

    这可能吗?

    王平已和罗睺会过面,知道罗睺的真实实力,远在他之上。

    想强抢,除非出其不意。

    第三个选择是浑水摸鱼,鸿钧等人不傻,怎么可能都让他抢到。

    而且这种选择,不合他平头哥的身份。

    既然转世为了平头哥,王平便决定把这个名声打出去。

    以后让洪荒众生,让后世众人,人人提平头哥色变。

    再说那奖励,比起弑神枪,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天绝阵虽然不差,但阐教十二金仙之类的就能破,也强不到哪去。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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