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诊所可以是我的?坏消息:律师费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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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诊所可以是我的?坏消息:律师费另算 (第1/3页)

    “你好,周先生,我们之前的合作很愉快,至于您挚友的去世,还请节哀。”

    “你好。”

    周墨森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跟这家伙握了手。

    混蛋律师,名字叫约翰·奥登。

    原主的记忆给周墨森预警,那当然是有理由的。

    之前美国周墨森的父母,不是在车祸中去世了嘛。

    这就涉及到了遗产税的问题。

    美国周墨森父母留下的遗产,确实不是一笔小钱。

    大头是两处房产。

    让人更无语的是,还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意外去世,自然没有立遗嘱。

    美国的法律关于继承这方面,真的是特别细。

    生前有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那一切好说。

    但,如果没有遗嘱,以美国法律的精神来说。

    就需要州法院来为继承人制定一个遗嘱。

    也就是说,必须走法律程序,必须找律师。

    肯定有人会说,这不是脱裤放屁吗?

    但在美国还挺有道理。

    就比如周墨森,他首先要证明一点。

    他是美国人,拥有美国国籍。

    要知道,美国奇葩就在这儿。

    这是一个移民国家,对移民的态度每个州是不同的。

    参考德州用车运非法移民去纽约。

    如果不是美国人,那在一些州就不能继承美国人的遗产。

    再怎么直系亲属也不行!

    老外亲属之间不是同国籍的情况,真的很多。

    还有其他的呢。

    比如家庭是不是和睦,是不是没有矛盾,防着杀亲夺产嘛……而这些不能自证。

    总之,必须找律师!

    可有人会说了,既然如此,早点儿立個遗嘱呗。

    这么说也没错。

    但是,遗嘱怎么立呢?

    找律师!

    生前死后,美国律师两头堵。

    但,教堂外的流浪汉可以作证,律师都挺混蛋的。

    原主就找到了这位约翰·奥登律师。

    之前说的那二十多万刀,其中就包含这个律师费。

    原主的记忆里,这个奥登律师的开价,高了至少两三万美刀吧。

    果然是个混蛋!

    好消息是,现在遗产税的免征额是100万刀。

    这个免征额经常改,1999年还是65万刀。

    换句话说,拿二十几万刀换一百多万刀的遗产。

    这个买卖还行。

    现在这个律师自己过来了,肯定不为了葬礼。

    而此时,门罗的亲戚很是嚣张。

    “门罗诊所,这个名字还不清楚吗?当然要由我们门罗家的人来继承!”

    奥登律师哈哈一笑,“那请问,史蒂夫·JR·门罗先生,在去世之前,是否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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