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四章 个性化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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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六四章 个性化治理方案 (第1/3页)

    朱简烜听着彭元瑞的介绍,首先是对大明小商人的无语。

    大明本土自行流窜过来的小商人,他们这两年估计已经坑了不少自由邦的底层老农民和小工匠。

    神洲本土传统是重农抑商的。

    即便是崇祯朝以后,商人的地位开始提高了,但仍然没有到控制朝廷的地步。

    神洲本土很多对于商人的限制传统惯例,特别是传统文化风俗上的限制,对商人的作为仍然有比较强的限制。

    比如说,在官方公开的场合,绝大部分的知识分子,仍然要将金钱视为铜臭之物。

    传统士族、地主、官僚之中,大部分也不以经商为荣。

    商人本来正在逐步突破这些限制,他们的代言人也在民间和朝廷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他们非常幸运的遇到了朱简烜。

    朱简烜直接引爆的工业革命和诸多开拓行动,让大明工商业群体的规模和力量迅速膨胀。

    正常情况下,等到下一次朝局变动的时候,比如说太子正常继位的时候。

    代表商人利益的官员肯定会抓住机会再次扩大影响力。

    但他们也非常不幸的遇到了朱简烜。

    老皇帝通过政变换太子朱简烜上台,朱简烜又通过主动引爆经济危机,启动了国家资本主义改造。

    利用前世经济危机中垄断资本收割新生资本的思路。

    在这个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一举兼并和灭杀了大部分迅速膨胀起来的顶级商人群体。

    朱简烜收割了自己种出来的最茁壮的韭菜。

    大明商人最核心的高层代言人,也倒在了继续扩大朝廷影响力的路上。

    有朱简烜带着军屯卫所、王有工厂、职业官僚压制,大明的民间垄断资本基本不可能发展起来了。

    大明本土只能有一个垄断资本存在,那就是大明皇室和朝廷。

    但是北美的自由邦没有这些限制。

    由于自由邦是真的自由,特别是中部和北方的自由邦,统治阶层本身就是商人。

    他们制定的法律本来就是倾向于商人的。

    大明来的商人在自由邦经营,真正摆脱了包括道德在内的大部分传统限制。

    可以算是完全脱了缰的野马,逃出了神洲道德牢笼的猛兽。

    再加上他们的大明人身份,肯定让自由邦底层的警察和法官很为难。

    按照彭元瑞的讲述,北美自由邦的县级法官,审判了一些诈骗作恶的大明游商。

    这些商人无论有没有证据证人,全都不认罪。

    还非常自信的跟原告和法官辩论,大部分都让这些法官和原告无可奈何。

    他们干的事情大多是名义上合法的,他们就是在钻法律的漏洞。

    县的法官很难将他们治罪,就算是治罪了他们也不认。

    有的直接在地方引发了混乱,有的法官干脆让当事人上诉到自由邦。

    自由邦级别的法官,大多已经是美利坚王国贵族了,面对这些大明的犯罪也不好处理。

    很多都要闹到中央朝廷,让王国的大臣去处理,所以彭元瑞非常熟悉。

    朱简烜也听得出来,彭元瑞颇为嫌弃这些商人。

    不过这些大明商人如果继续闹下去,可能会被当成威尼斯商人之类的人物。

    关键是会折损大明人在北美民间的光辉形象。

    如果这样考虑的话,似乎应该理所当然的禁止大明商人在自由邦经营。

    但是如果不同时禁止欧洲裔商人,单纯的不允许大明人在自由邦经商,相当于主动限制大明人的公民权。

    在自由邦范围内将大明人打成二等公民了。

    让他们无法与欧洲裔商人竞争。

    朱简烜想到这里,就转头看了一眼汉考克,北美欧洲裔商人的代表和领袖:

    “既然涉及到了大明移民和欧洲裔移民的冲突,那当过大陆议会议长的汉考克阁下以为应该如何处理?”

    汉考克虽然已经七年没有见过朱简烜了,但是对朱简烜的印象仍然非常的深刻。

    朱简烜看过来的时候,汉考克感觉自己想法被朱简烜看透了,也再次想起了自己当初给朱简烜那个商业大帝评价。

    汉考克当然希望将大明商人排除在自己的经营区域之外。

    但这种事情只能让国王主动决定,而不是自己单独提出请求和建议,那很可能会起到反效果。

    大明商人的事情之所以能够闹得比较大,其中未必没有汉考克等欧洲裔商人推波助澜的效果。

    汉考克觉得朱简烜是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所以朱简烜这个问题看似是在咨询意见,实际上应该是在警告自己不要搞事了。

    汉考克眼珠子乱转,撇了一下周围的好几个人,发现大家都在关注着自己的态度,知道自己也是没办法不回答了:

    “启禀陛下……臣以为……以为,无论是自由邦的任何人,都应该按照既有的法律来处置。

    “若找到了直接的罪证,那自然要按照实际所犯罪恶来处罚。

    “但是如果确实没有找到欺瞒诈骗的直接证据,那就只能依照无罪来判罚。

    “只能怪自由邦法律不完善,法官水平不够高。

    “任何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事情,都应该允许百姓自行经营。

    “对于事后才认识到的,确实应该限制的事情,应该补上专门的限制规定。

    “但法不溯及既往,只能用于处理后续之事,不能追溯以前的事情。

    “按照这样的政策做事,有助于我们的法律进一步完善。”

    朱简烜听到前两句,就本能的轻轻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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