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四章 权力管理与房地产

    第三九四章 权力管理与房地产 (第3/3页)

那他死后就得把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分成四份,平均分给四个子女持有。

    这种法律经过调整,运用在纯粹的商品房销售上,那基本上都是二十世纪以后的事情了。

    因为商业房地产就是二十世纪才开始兴旺发达的产业。

    在那之前,在古典时代的东西方,房屋大多是个人家庭自行建设自行使用的。

    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普通工人的收入极低,绝大部分根本买不起住房,基本都是租房居住,

    城市中没有广泛存在的潜在购房者群体,自然也没有广泛的商业房地产行业。

    在朱简烜前世的历史上,这种做法真正普遍应用的时候已经是二战结束后,工人福利迅速提高时代了。

    不过大明现在已经有商业房地产了,因为大明的社会上有大量潜在的购房者,官营工厂的工匠们的积蓄足够购买独立房屋。

    特别是在浙江,当地的产业大多是公私合营的,朝廷只是持股和监督,实际经营管理者还是原有的东家。

    虽然这些厂商也按照朝廷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但它们并没有完全照搬官厂的员工福利。

    很多工厂和商行并没有提供足够的宿舍楼,或者是宿舍楼的条件比较差,就给民间房地产留出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但是这一批大明早期的房地产商人们,还没有想到可以把一栋房子不同楼层卖给不同的人。

    更没有想到每一层楼还能再次分成几个区。

    当他们意识到可以这么干的时候,也是这条路被他们的皇帝直接堵死的时候。

    一群人心情复杂的又摇头晃脑的懊恼了好一阵,然后又盯上了圣旨上的最后一项规定,关于借贷的规定。

    “借贷金额不得超过注册金额,这可能才是真正的大麻烦啊,但是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圣上是怎么从楼房高度和层数限制的问题上,转到了民间借贷上?”

    “有可能是担心民间的商行东家们借钱建高楼吧?”

    “真的有可能,圣上把楼房高度限制列清楚了,那符合条件的人可能马上就要开始建房子了。

    “省城能建十二层四十米,州府城也能建设九成三十米,都后六层高了一截。

    “很可能会有人彼此较劲,以至于需要贷款去盖楼。”

    “好像确实有道理。”

    虽然这群官僚分析事情的逻辑,跟朱简烜准备遏制的东西八竿子打不着,但表现出来的形式却大差不差。

    朱简烜的这份圣旨发下去,大明民间很快就出现了一轮盖楼的热潮。

    省城、府城、州城的很多人,收到广播中的圣旨消息之后,去衙门确认了一下,就马上动手准备了。

    很多人想要抢到本地第一栋满高度的楼的名声,这可能会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意。

    虽然在个人住房上,没有爵位和功名的人,最多只能盖和以前一样高的六层楼,但是商用楼房是按照城市规格限制的。

    只要是在省城里面,就算是没有任何功名,也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建设一栋十二层楼房,那是公爵的标准。

    虽然是商用楼,但是也不能不允许人住在里面啊,公司的东家可能会为了能够全心全意的工作,所以吃喝拉撒都在公司啊。

    虽然商业上的供水和供电都比住宅楼更贵一截,但能建起这种楼房的商人也肯定不在乎这点钱了。

    南北两京的城外区域,更是可以建设十五层的楼房,那是亲王标准。

    这机会怎么能放过呢……

    至于那些有爵位的高级勋贵,特别是没有封地的富贵公爵和王爵家庭,很多看到消息就有人决定到城外买地建楼了。

    以至于,大明民间的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突然以一种特殊的形式热了起来。

    朱简烜警惕的金融产业,特别是最直接的民间借贷等金融产业,反而基本没有什么水花出现。

    因为大明现在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直接投资实业就是最快的赚钱方法。

    货币衍生产品还不发达,借贷本来就需要高额的抵押,债务与注册金额的比例还不大,控制下来也不会太难。

    也是因为朱简烜的规定都是预判性质的,等到金融产业已经热起来的时候再限制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