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初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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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初识(1) (第1/3页)

    不知名的山上,一座独立木质风住宅就坐落在一大块凸出来的崖石上。房子有两层,里面的家具多是木制的,很多看起来都很有质感,颜色很亮也很沉。

    宅子的一层主要是院子、客厅、厨房、卫生间等,二层就是卧室和书房了,还有一间屋子是主人特意开辟出来的茶室。

    茶室里放着一盏木质茶几,上面是一套茶具。那个铜胎画珐琅花卉纹高提梁壶很是惹眼,特别是那个高提梁,让整个茶壶看起来亭亭玉立又带着点贵族气质。除了提梁壶,旁边清制的霁蓝釉三才盖碗也很有特点。上面绘着蝶恋花,周边还以粉色点缀,淡雅又绚丽。

    穿着黑色蚕丝盘扣上衣的男人坐在了茶几旁。他先是伸出右手食指按住了盖碗的盖钮,不薄不厚的手掌微向下压,然后用拇指和中指分别捏住了两边的碗沿。而无名指则贴住中指,小拇指也紧贴着无名指,典型的三指执器的手法。

    男人熟练地用食指按住盖钮稍一用力,在里面的碗沿处露出了一个月牙形的缺口。他抬起右手,将缺口放到嘴边,小口地将茶喝了进去。是回甘持久的碧螺春。

    这间茶室的西北角放着一盏古香古色的立式灯,现在微微亮着橙黄的光,照着因为外面下雨而有些昏暗的屋子。

    这间宅子似乎一直就在这儿,没人发现过,更没人知道它连同里面的主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是怎么出现的。

    男人正一边品茶一边赏雨,忽然他的耳朵动了一下,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下一秒他手上的盖碗就被扣在了桌子上,几滴茶水洒了出来。

    男人有些着急地站了起来,往书房里走。刚走进去他就顿住了——书房东北角处的一个架子上,那颗亮了几百年的寻往灯已经灭了。

    男人立刻伸出了左手,五颗红痣出现在了手掌上。

    “终于来了……”

    男人模模糊糊地呢喃着,又看向了那盏寻往灯。

    寻往灯由他的血供着,传说原本只是一种会发光的生物,后来一位不知道姓甚名谁的得道高僧用自己的血养着,最后驯服了它,并取名寻往灯。

    自那之后,寻往灯就专靠吸食人血而活,久而久之有了灵性,新任“伊使”出现的时候便会暗下自身的光,当新旧两位伊使完成交接时,就会重新亮起来。

    这位高僧就是过往的一位“伊使”,至于究竟是第几任已经不可考了。总之,自那位高僧起,寻往灯就专为寻找下一任伊使而生了……

    男人将右手食指指尖放到了齿边,眉头皱了一下,嘴里立刻弥漫起了血腥味。他闭上了眼睛,跟着自己的心神走,终于看到了一个人的模样,那就是他要找的人……

    现在是九月多了,全国的高中生都开学了,“而庄”也不例外。注意,而庄不是一个庄,它是一个县的名称,不过没多少人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而庄人都觉得加上那个“庄”字什么都得掉价!

    而庄只有一所高中,实打实的十八线小城市,每年中考都能刷掉一半人数。在而庄上学,大部分都是因为穷……

    而庄的独苗高中就是二中,毕竟是独苗,面积也挺大的。四个教学楼,其中一个是实验楼。后面还有两栋宿舍楼,外加一栋三层的餐厅。不过听说还有一个餐厅正在施工中。在零几年算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这年头,就属学生的钱最好挣。二中的对面就是一排小卖部,不过这其中属最左边的那家生意最好。不因为别的,就因为这家小卖部的老板是远近闻名的“任哥”。

    任仰,一本财经大学毕业,真材实料的大学生,在零几年也是而庄有名的人物了。

    老爹原本是个道士,后来有些疯疯癫癫的,最后喝酒失足,在一条不深的小河里淹死了。不过老头似乎对自己的死早有所感,提前给了任仰一张卡和密码,将为数不多积攒下来的钱留给了儿子上大学。

    至于任仰的母亲,则在生下来孩子后就被娘家人带走了。主要是任仰他爹太穷了,当时又有计划生育。那年头,他们村里的人都觉得任仰这小子活不下来。

    后来,老头带着小任仰走出了村子,往镇上去了,这一去就是二十几年。当年他走的时候村里的人都冷嘲热讽,说他在镇里肯定活不下去。老任带着个酒壶,平时做做道士算算命,不光养活了任仰,还供他上了大学。

    老任走的时候,任仰没听他爹之前喝酒的时候吹的,让任仰给他裹个草席推沟里算了。任仰用身上仅剩不多的钱给老头置办了寿衣、棺材,又在村里办了几桌,总算没让老头丢面,走了也是漂漂亮亮走的。

    后来任仰就边上学边打工。当时那个年头,炒股和房地产成为了发财最快的路子。任仰也小试了几手,有赢有亏。关键他这么多年跟着老爹过,什么苦都吃过,什么也都能看淡,始终相信他爹那句话——活着就行!

    所以他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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