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见男方父母,这个女婿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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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见男方父母,这个女婿要定了 (第1/3页)

    既然是‘未来的女婿’,方珍自然不遗余力帮忙。

    “能发表吗?”

    她满脸期盼问范镛。

    “可惜了!”

    范镛叹口气:“还不行。”

    “这样啊?”

    方珍有些失望:“谢谢!”

    “港岛可以。”

    范镛沉声道:“要不要试试?我可以联系那边的朋友。”

    港岛?

    方珍纠结了。

    意识到手中稿子的重要性,她不能替林爱民做主。

    信任是相互的。

    林爱民给她稿子,当她是长辈,是信任她。

    方珍不会辜负这份信任。

    “谢谢范老!”

    她没有隐瞒:“这是我下乡知青的子侄写的,要回去征求他的意见。”

    “下乡知青?”

    范镛起了好奇心:“多大?”

    “二十二!”

    “不可能!”

    范镛满脸震惊:“二十二岁的下乡知青,他有多少时间学习?”

    他这样一说,方珍更骄傲了,与有荣焉道:“我亲眼所见,不会有假。”

    范镛了解她的背景,不会无的放矢,信了七成。

    “抱歉!”

    他不愧是‘三多’之人,非常直爽:“你这位子侄是个搞文学的好苗子,千万别耽误他。”

    “回去问问他的意见,我随时可以安排。”

    ……

    “好!”

    方珍点点头,告辞离开。

    次日,她安排完工作,来病房见林爱民。

    “发表到港岛?”

    林爱民听了方珍的转述,迟疑一下问对方:“还是等等?”

    “和我想的一样。”

    方珍目光中有着欣赏,欣赏林爱民的谨慎。

    去年刘新武发表《班主任》,她也有关注。

    风潮渐起。

    思想转变需要时间,不做出头鸟,说明林爱民稳重,更加值得期许。

    林爱民也是这样想的。

    78年毕竟不同于80年,《凿井记劳》也不差这一时。

    让‘丈母娘’见识到他的写作水平,目的已经达到。

    发表不发表,无关紧要。

    旁边朱晽撇撇嘴。

    写了不发表,写了有什么意义?

    她对母亲起了疑心。

    三联书店的范镛评价散文有‘五真’,怕不是骗她的吧?

    故意说得文章好似天花乱坠,其实是要抬高林爱民的文学水平,让喜欢文艺的自己倾慕他?

    想到这里,她狠狠瞪下林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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