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狗仔

    第九十一章 狗仔 (第3/3页)

的底子,脚步轻柔的像是黑夜中在墙头上踱步的黑猫一般,绕到了拍摄场景的另一侧。

    侧身钻进一片草丛,低下身子,复行数十步,余光瞟到45°方向,有一团橄榄绿色的身影,与桃花岛上茂密的植被融为一体。

    若非眼尖,极难辨认。

    幸好虽然穿着戏服,但为了轻快,在正式开拍前他没有披上外边的甲子,即使在草丛中蹲伏前进,也不会因为声响暴露自身。

    悄悄的从腰间抽出道具刀,往前伸去。

    “别动。”

    张远的嗓音低沉有力,散发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手持相机这位浑身一抖,差点手松,把在那个年代就价值好几万的数码单反坠落在地。

    拍照这位个子不高,带着一副细边的黑框眼镜,缓缓测过脑袋。

    觉得自己脖子右侧冰凉凉的,低头一看,一把长刀正架在颈子上。

    一般群演用的刀都是塑胶的,怕伤着人。

    而张远是主演,导演又知道他有功夫底子,所以给的道具刀是钢的,只不过没开刃。

    “人,转过来。”张远继续发号施令。

    对方不知道张远的来路,但心知对方定是剧组人员,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得按对方的话语行事。

    这位举起相机,缓缓转过身来。

    “相机,交出来。”

    对方照做。

    张远接过相机,翻了翻记录。

    七成照片的内容是林志影,不过刘茜茜半露的侧影也拍了十几张。

    皮肤雪白,明眸皓齿,外加“犹抱琵琶半遮面”,似露非露的模样,的确勾人。

    张远打算删除这些照片,但就在手指即将按下的那一刻,他突然一楞。

    随后用左手扒开面前的植被,将这位偷拍者的面容尽收眼底。

    “原来是你……”张远心说道,同时改变了主意。

    刚才被植物挡着,如今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眼前这位外貌耗不起眼,身材更是普通的青年人,在后世可是大大的有名。

    这位名叫韩炳江。

    说起这个名字来,大多人会满脑袋问号。

    谁啊?

    可若提起他的笔名,那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桌苇!

    这位可是被称为华夏“第一狗仔”,内娱爆料王,明星公敌,乐子人之神。

    现在才03年初,这位应该还没出名。

    张远回忆了一下,桌苇真正成名,是在加入一家名为《明星Bigstar》的娱乐周刊后,并且在03年八月,拍到了刘晓庆出狱的一手照片。

    这会儿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

    张远思考一番,抛开道德不谈……毕竟若要谈道德,这世上九成九的能人都有瑕疵。

    桌苇的能力的确强悍,称得上天赋异禀。

    前提是,打探私生活算是一种能力。

    在影视圈混,这种人宜交不宜罪,况且他这能力,说不准哪天自己就能派上用处。

    张远抬起手来,桌苇赶紧一闭眼。

    可他想象中的巴掌或者拳头并未落在,而是有一只大手轻轻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兄弟,你这照片拍的不赖呀。”

    桌苇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可这张脸,总让他觉得有点后脊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