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失踪
第三十七章 失踪 (第2/3页)
满是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大声喊道:“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们将迷花鹿放在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具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甚至可以作为贡品献给皇帝,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迷花鹿对环境要求极高,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它。而且它非常机灵活泼,一旦被发现,在森林雪地里跑得飞快,人类几乎无法捕捉。然而,对于李凌来说,他只是把这鹿当作百多斤肉而已。李凌原本以为站在原地的是黑族的其他部落,因为他们的声音听起来都差不多。然而,当他们拔刀相向时,李凌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已被识破,眉头紧锁。但听到对方称呼自己为“黑族狗”,他明白这些人其实是黑族的敌人。既然对方已经拔刀相向,显然是想抢劫杀人。李凌曾在血堆中摸爬滚打,面对这二十个冲过来的敌人,他并未感到恐惧。
李凌静静观察,确认附近只有这二十人,他们正朝自己逼近。白鄂虎和白眼狼以为李凌只是个被吓呆的大力傻子,而他们一方有二十个身手不凡的白族勇士。当第一个身手敏捷的汉子挥刀砍向李凌脖子时,他脸上露出一丝得意,认为自己将是第一个立功的人。
然而,李凌早有准备。在这陌生的山林里,如果对方逃跑,他可能让对方一两个逃走成为隐患。因此,他决定杀人灭口,而此刻的天气也恰好适合动手。李凌突然行动,他蹲下身子,猛地闪身向前。第一个汉子眼前一花,眼前的傻子已经消失不见。接着,他感到后脑一震,失去了意识。后面的人只看到李凌躲过了一刀,然后他们的兄弟往前扑倒。他们没太在意,认为这么多人乱砍就能杀死他。然而,他们只见一阵刀光剑影,一群人全都被一棍敲倒在地。李凌的棍法并不讲究,怎么顺手怎么敲,主要目标是头或脚,他不想让对方逃走。
白鄂虎被敲中头部,脑袋裂开当场死亡,头上的伤痕让他看起来真的像一只白鄂虎。其他几人虽然未死,但在地上哀嚎不已。白眼狼算是伤势较轻的一个,只是小腿被敲碎。他比较幸运,因为他躲闪得稍微快点,但还是没能快过李凌的棍棒。
此时,白眼狼看到周围躺满了自己的同伴,而对方却独自一人站在中间,面无表情。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他们现在就像是待宰的羔羊,而对方则是一个吃人的恶魔。李凌确认无人逃脱后,开始逐一解决他们。这次,他选择直接击中对方的心脏,让他们死得痛快些,因为爆头场面实在太过血腥。当看到剩下的伤者一个个被击毙,白眼狼终于承受不住压力,趴在地上磕头求饶:“壮士饶命!我是白族族长之子,饶我可换黄金!”他原本想说用牛羊来交换,但看到对方已有熊鹿,便临时改口说黄金。
李凌停下手中的棍棒,仔细打量了他一眼,用略显生硬的黑族语问道:“你叫什么,为什么要杀我?”白眼狼见对方开口,虽然语言不太流畅,但自己此刻也紧张得语无伦次,便回答道:“我叫白眼狼!我们一时糊涂,想抢你的猎物。”
“为什么要抢?”李凌尽量简化问题,他的黑族语并不流利。
“壮士,我们白族来了八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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