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成廉和李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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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成廉和李肃 (第1/3页)

    朔方县军营, 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对着火堆发呆,那少年脸上有一道刀疤,长约两寸,这是不久前在战场上得到的。

    少年叫成廉,从军三年,是朔方县边军之中, “敢战士”的队长。

    敢战士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敢死队,每支军队中都会配有,一般是一比十的比例,五百人的部队配有五十个敢战士, 一千人的部队配有一百个敢战士。要成为敢战士,首先得在军中服役两年以上,而且年龄不能超过二十岁。所以敢战士的年龄普遍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这个阶段的士兵,敢打敢拼,不畏死亡。

    成廉就是这样一个作战勇战士。

    在古代战争中,有四大军功,分别是:陷阵,先登,斩将,夺旗。

    成廉在三年的军旅生涯中,完成了一 次斩将, 一次陷阵,按照功劳大小,早就可以升为屯长了。但是他喜欢当敢战士,按照他的话来说,没有什么比冲在最前面杀敌更爽的事情了。

    成廉三年里杀了两百多个鲜卑人,可以说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而这一次,他 差点栽了,鲜卑人的弯刀离他的脖颈只有两寸的距离,虽然他脸上留下了一条伤疤,但是活了下来。

    这次入侵的鲜卑鹰师,比以往的敌人 都更加凶残,战斗力也更强,如果不是那个男人,整个朔方边军都得阵亡。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鲜卑人发起了第六次进攻,原本五百人的朔方边军,此刻已经不足五十人了,而这一次,他们眼看着就要战死疆场。

    一个身骑赤兔马的盖世英雄,从天而降,挥舞着手中的方天画戟,救下了这五十个朔方边军的性命。

    凶残的鲜卑骑兵,没有人是英雄一回合的对手,英雄的身后, 是一支百人骑兵,他们装备精良,骑射精湛,不到半个时辰,就将千人的鲜卑骑兵,杀得是干干净净, 一个活人都不剩。

    “敢问恩公姓名?”

    “我乃五原吕奉先。”

    吕布留下了一个潇洒的背影,带着一百骑背嵬军,离开了朔方县。

    夕阳下,那道长长的背影,让少年成廉,深深痴迷。

    这是一个崇拜英雄的年代,这也是一 个强者为尊的年代,特别是在边境, 一个强大的武者,是所有边军的精神支柱,也是他们向往的存在。

    离开朔方边军,去五原郡,投奔吕奉先。

    这个想法在成廉的心里已经持续三天了,他想成为那支百人骑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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