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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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1章 良心 (第1/3页)

    会稽之石上刻着一条秦法,是专门歌颂始皇帝的: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运理群物,考验事实,各载其名。贵贱并通,善否陈前,靡有隐情。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洁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黔首修洁,人乐同则,嘉保太平。后敬奉法,常治无极,舆舟不倾。从臣诵烈,请刻此石,光垂休铭。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这可是古往今来,第一条提高女子地位,保障女子权益的法律!

    黄门侍郎-褚遂良,听说太子因为崔钰的一句“夫为寄豭,杀之无罪”,便赦免了一个人犯,平阳公主的忌日又快到了,便知太子心意,有意抬高女子的地位,所以也跟着引经据典的说了起来。

    女官制度起源于周朝,到了秦朝,女子不仅可以担任官吏、上战场与男子并肩作战,甚至还可以改嫁、处置家暴丈夫而无需获罪。

    秦代女人也是家庭的劳力,她们不仅要养蚕纺织,还要下田耕作。“男耕”一直是华夏的传统,但在秦代,女子同男人一样也要下田耕作,也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而秦时,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

    在缺少劳动力的缺失,女子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地位自然也跟着上升。汉高祖刘邦,在秦国担任亭长时,就曾请假回家干农活,与吕后、两子居田中耨。秦代女子亦耕亦织,或靠经商,或靠一技之长,来维持家庭的生存,她们财货独立,并且在财产方面拥有一定的所有权和继承权。

    除了经济方面,还有军事上的作用-服兵役。“老弱妇人皆死”可知道,不但主战的男子容易牺牲,即使壮女与老弱军也不能免于战死沙场。

    而且,任嚣、尉佗在征伐岭南时,尉佗曾上书请求从内地遣送“无夫家”青年女子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但始皇帝只允其一万五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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