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证据确凿

    第四十三章  证据确凿 (第2/3页)

就做的可以说人神共愤了。

    如果徐淼不是结交了尉迟宝琪的话,可以想象得到,徐淼和他妹妹的下场将会何其凄惨,万年县乃是天子脚下的京县,但是就在这天子脚下,居然还有这种污秽之事存在,刘恩身为朝廷官员,居然如此鱼肉百姓。

    他作为万年县令,治下的百姓居然被如此欺凌,且不管他是不是清廉的好官,但是这种事他却肯定是百分之百做不出来的,而且听闻之后,也是怒不可遏。

    就在这个时候,他招来的仆妇也从后堂走了出来,眼圈红着,还用袖子沾着眼角的眼泪,走到前堂之后,跪下对周县令哽咽着说道:“启禀大人,奴婢已经检视过那名叫徐婉儿的身体,小姑娘全身上下,一共留有鞭伤三十七处!真的是遍体鳞伤、惨不忍睹,那些恶人怎么下得去手呀?还请大人一定要为那小姑娘做主!”

    说着那仆妇就大哭了起来,跪在地上给周县令磕头,为婉儿的遭遇鸣不平。

    周县令的脸色铁青,再次抓起惊堂木,在桌子上猛拍一下,厉声喝道:“来人,将这刘家的恶仆拖下去,给我重则三十大板!

    还有,陈二何在?”

    站在大堂下面听审的陈捕头听到周县令叫他,立即大踏步冲到了堂上,拜倒大声说道:“卑职在!”

    “本官命你,立即召集五十名捕快,现在就立即出城,前往刘家,将那罪官刘恩给本官擒拿回来,同时查封刘家,搜查刘家府上的各种借契文书!一并带回来!限你今晚之前,必须要赶到刘家,把一干人犯,全部捉拿归案!不得有误!”

    周县令厉声对陈捕头下令道。

    事到如今,人证物证具在,刘家的恶行可以说是已经彻底坐实,更何况这人证还是尉迟家的二公子,于情于理,这次他都不能姑息养奸了。

    虽然刘恩乃是民部的主事,但是他家既然在万年县,犯得案子也是在他万年县辖地,受害者更是他万年县的属民,他自然没有不管的道理。

    即便是刘恩有官身,但是只要审理过后,将其移交给大理寺再复查一下,这次民部也不能说什么,而且民部的官员,这个时候知道自己民部出了个这样的败类,别说维护刘恩了,恐怕还会要求大理寺对其严惩不贷。

    而他这次严惩刘家,不但不会得罪人,还会落得一个好名声,同时还卖给了尉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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