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大章)孔孟之乡
第二百一十四章 (大章)孔孟之乡 (第2/3页)
下车,伸手拍了拍田觉的肩膀:“我又不是老年人,哪儿用得着这样。”
转头看向刘昌。
刘昌已经先一步上前了:“姐夫!”
刘昌是卫长公主的堂弟,按道理他应该喊霍海武侯,不过这家伙真敢讨巧,跟着太子刘据喊,来表达亲缘是吧。
这的确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以前,大家关起门做土皇帝,封国就等于小长安。
刘昌要是继承了赵王的位置,一辈子也就奉诏书在刘彻想见他时,过去几次就行了。
但是,时代变了。
现在,从长安到赵国,只需要不到一个月。
未来呢?五天以内。
还过土皇帝的梦么?
以前那一套,刘昌知道是玩儿不下去了。
霍海笑了:“比在长安的时候活泼了。”
刘昌哈哈大笑:“在长安时,整日读书,脑袋都是昏昏沉沉的,现在出来自己过日子了,脑子倒是清醒了,就是没有长安那么好的日子过了。”
“阿姐呢?”
霍海淡然:“长公主她晕船,在府宅修养,再说了今日我宴请群豪,是有要事商谈,公主不参加政事。”
霍海这儿说的不是公主不能参与,而是说卫长公主不愿意参加政事,免得这些宗亲去烦她。
此时萧庆才带着他儿子萧寿成上前:“武侯!”
霍海也是拱手:“萧庆啊,恭喜恭喜啊!”
霍海既没有尊称萧庆的爵位,但也不是没提,而是专门恭喜了一下。
萧庆有了面子,也没觉得被贬低,笑了起来。
旁人看来更是知道了霍海的强度。
开国三大功臣之一的萧家后人,在霍海面前,更像是低矮半辈的人。
田觉这样的独当一面的可以说的是封疆大吏的人,在霍海面前像个属下。
未来继承赵国的太子,在霍海面前,乖巧的像个弟弟,不对,就是个弟弟。
霍海看着萧寿成,没有多有特点,甚至能看到一丝叛逆。
生在这种家庭,如果是这种的话,搞不好失而复得的侯爵还得丢。
幸亏时代变了。
霍海也就没有多说,而是转头看向了现场围着的宗亲,富商:“诸位,请吧!”
进了楼里,霍海看到今天大厅的桌子都放的比较近。
内外之分分明。
于是就直接开始落座。
在场的人,什么人可以坐什么地方,大家自己都清楚的很。
倒是有人厚着脸坐着不该自己坐的位置,但后面的人也记住了他们,就不知道他们顶不顶得过去。
霍海看到桌子上的菜,压根没有了聊天的兴趣。
“先吃。”
田觉在霍海说话后抬头:“武侯说,各位先吃!”
大家一看,得,也别急了,先吃吧。
这不怪霍海啊,这眼前的菜是真看的人迷糊啊!
知道中华锦绣大龙虾吗!在现代,一条小手臂长度的,六位数。
眼前桌子上,放着一只整条手臂长度的!霍海可不是小短手,霍海现在身高已经一米八几了,手臂长达七十几厘米近八十厘米呢,算是长的了。
霍海专门比了一下。
这条中华锦绣大龙虾的虾须,搞不好有正常尺寸的键盘那么长!
虽然这比起霍海在长安时看到的窦太主那条虾须拐杖差远了,但也真恐怖啊!
传说中龙虾其实寿命没上限,可以一直生长,大汉多海怪传闻,传说中海上有大量超大的海洋生物。
但是真看到这么大个超越前世现代记录极限的龙虾,霍海还是激动啊!
至于窦太主做拐杖那条,要么是变异,要么是另一个品种,要么就是海上居然有两米以上的大龙虾?
蒜泥味儿的。
霍海抬头:“厨子呢?”
很快,厨子就来到了大厅,看到霍海也很激动。
以前他们的日子都过得很差的,要不是霍氏,他们现在还在过苦日子。而现在,作为霍氏酒楼的主厨,在这里他也是备受尊重的。
因为过来学徒的多,还隐隐有宗师之相。
厨子激动:“公子,我叫展夫。”
霍海点头:“会做粉丝不?”
这么好的海鲜,没有粉丝,怎么行!
厨子有点为难:“粉丝是……”
霍海点了点头,以前看短视频吹牛哔,说粉丝是孙膑发明的。
说是鬼谷子教徒弟,两个徒弟一个发明了豆腐一个发明了粉丝。
现在霍海知道发明豆腐的是淮南王。
而粉丝或者说粉条实际上是在南北朝时期,能够成功的制作提取淀粉了,才出现的。
不过霍海早就把做淀粉的方法告诉长安人了,如今传的到处都是,鲁菜也有勾芡的手法,当然有淀粉。
霍海就把做粉丝的方法说了出来。
不过霍海说的是制作红薯粉丝的方法,现在没有红薯只有豆子,不一定好做。
但是至少让他们去试试。
“做出粉丝后,蒸煮海鲜的时候,垫一点在海鲜下面,放上海鲜,再加蒜蓉,蒜蓉要炒生熟料,最后在蒸好后,嘭油激发香味。”
厨子都记了下来:“记下来了公子,不过这个蒜蓉生熟料怎么做?”
“先下油下蒜蓉,下耗油下酱料,炒一半,炸香了,下另一半,炒断生就起锅,就是半生熟的蒜蓉酱。”
霍海看厨子不是很懂,就专门解释了一下:“这蒜蓉生的会辣心,吃的难受,但是完全熟的又味道不够,而且生蒜可以杀菌杀毒,有时候海鲜为了追求口感没熟透会有感染细菌的危险,而蒜蓉可以规避这个问题,避免肚子痛。”
“既兼顾了口感,又兼顾了口味,明白了吗?”
说都说到这儿了,霍海继续:“做肉馅包子也一样,先加酱炒熟一半,然后混入另外一半生肉馅里面,再包包子,既兼顾口感又兼顾口味。”
霍海这么一说,厨子明白了,急忙记下:“明白了!”
别看霍海在说,吃可是一点不带停的,已经几大块龙虾肉下肚子了。
旁边的人听的是心驰神往,恨不得马上能尝试一下。
都说武侯商业方面的能力高不可攀,是大汉最富有的人,第二富有的人都比霍海差远了。
但霍海商业方面的能力在他制作美食方面的能力面前,不值一提。
他想出来的任何一种做法,都是惊为天人,肯定能流传甚广。
今天亲眼看到霍海现场指出了几道菜的做法,作为第一见证人,谁不想马上试一下?
可惜做粉丝是需要时间的,要不然做出来的是很粗的粉条,粉条并不适合海鲜。
要不是霍海提起了这个,大家现在就想试试。
而现场也有做餐饮连锁的,大着胆子:“武侯大人,您搞出来的方法,我们的店能用吗!?”
霍海:“随便用!”
长安的店其实也一样,霍海搞出来的吃方面的东西都是没有当专利去处理的,而是针对所有人开放在长安那些大连锁,不是因为只有他们做哪些做法才出名的。
而是因为他们是第一个拿到配方的人,被大众认为是得到了霍海真传的第一个正牌传人,所以才火爆的。
霍海也不能一个人吧这么大个龙虾的肉都吃了,那还怎么吃别的?
转头一看,霍海看到一个壳长四十厘米,里面肉起码单个就有一斤的生蚝!
甚至霍海都以为自己看错了,看到砗磲了。
反复确认就是生蚝后,霍海没在客气的。
旁边几个人都想着这玩意儿不得切了大家分着吃?您吃得下一个?
吃完晚上可有福了。
霍海开始吃之前,还停了一下,专门开口:“在长安时,我兄长就喜欢吃干海参。”
“我就知道海鲜的厉害,知道有些海鲜不适合做成干货,而是要吃新鲜的。”
“如今一尝果然厉害!”
“倘若我们未来能在几日内把海上的海鲜送到长安去,一定是一笔惊人的生意!”
“赚头很大。”
虽然现在大规模运输是不可能的,但是少量运输是没问题的。
毕竟千乘可不是不冻港,而是冬天要结冰的,这儿的人难道还想不到低温运输法?
只是成本太大了。
霍海:“如果这事儿做成了,让陛下在长安也能尝到千乘的美食。”
霍海反正在这儿吃,没有说正事儿,刘昌也就有了想法:“姐夫知道千乘的来历吗?”
“千恩之哦嘛。”霍海吞下嘴里的食物:“我知道。”
刘昌:“姐夫,这里叫做千乘,如今这里却不产车,这里运输用车,要从长安运输过来,这运输一趟,车本身的损耗就很大了。”
“如果这边能产车辆,运输行业将会提升一大步啊!到时候运送货物到长安,时间还能减少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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