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还要报案

    第4章 我还要报案 (第3/3页)

    焦阳已经翻看起来了,他快速地找到了并州的案子。

    女,十七,无足,无中毒迹象,指甲无皮屑,致命伤为,心口贯穿伤。

    他看着卷宗的某一处眼神一凛,“这儿!”

    嚼折的狗尾巴草。

    这是凶犯唯一遗留在现场不寻常的东西,狗尾巴草的一端已经被人嚼开叉了。

    这的无头案,其中一人的身上也有这样的一根狗尾巴草。

    从这根狗尾巴草,他和马绍仁分析,这人绝对是蹲守死者,直到天黑后作案。

    想到这儿,他立马明白了,为什么陆大人直言阮玉薇说谎。

    阮玉薇说是不小心看到的,若是刚好只看到行凶的过程,那这么晚的时间,她去做什么?

    阮玉薇的店在城东的朱雀街,而案发现场在城西的麻六巷。

    他也曾经听阮玉薇说过,她现在的住所就租住在食肆旁的桐花巷里,方便她寅时到小店里开始准备一天的卤肉。

    而她的肉在头一天的傍晚,暮食过后,从集市上取回预定好的猪肉

    而这中间的时间,足够她从城东到城西,但是要在天黑后“恰好”目睹整个行凶过程,再悄无声息地离开,还要马不停蹄地回来准备卤肉。

    若是按照阮娘子手指上伤了一个口都大呼小叫的人,目睹了全过程还能忍到今天才来报案?

    焦阳的目光冷了下来,“阮娘子,在大理寺有一百种方式让人开口说真话。”

    原以为验证了手指上是菜刀伤就能摆脱怀疑的阮玉薇一呆。

    “!!!”

    她的真话,就是做梦。

    她能说吗?

    不能……

    “大人,我……”

    阮玉薇刚开头,就被着急忙慌跑来回的陈广丰打断了。

    “大人!找到了!”

    一时间屋里所有的人朝他看去。

    陈广丰气喘吁吁,“阮娘子说得没有错,就是在小院里的那棵大树上的鸟窝里。”

    阮玉薇只觉得顿时五雷轰顶。

    若她的梦是真的……

    那她昨天梦到那个……

    阮玉薇再次哆嗦着腿看向陆让,“我还要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