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工商税
第一百二十二章工商税 (第3/3页)
南宋目前对商人收税,主要有经营某物的物税,如水产、五谷、竹木、书、纸、漆等等,以物为税。
还有则是商品流通时的流通税,带着粮食上路、坐船、进城,都要抽税。
不过,所有的小商业者交的税,都是给了当地的循吏,或者是地头蛇这类,只有一部分能够到国库里面。
还有一些没有名目的税。
你在这条街上占地经营,要交地皮税。
你在这山里砍伐木材,要交山林税。
你在修建房屋出卖,要交建造税。
……
这些税,乃是口头税。
也就是社会公认,但又不在衙门中登记造册。
这种税,也都是各部、各地官员外快的重要来源。
这笔钱,如果国家能够统一来收,将是一笔巨大财富。
不过,这种事情要做成,需要制度上、地域上的考量。
还要兼顾到实际的执行上。
毕竟,如果此税一旦成为正式税赋,那很多官员的外快便没有了。
徐川从行列中站了出来。
“官家,微臣以为,秦大人所言税收,可称为工商税。此税应由户部着手,制定成文,向十八路州府发去公文,让各地每月在月底固定征收!”
“征收面向大宋所有的商户!而且,此税应该着重在月营收十两以上的商铺中收取。不同的营收,则定以不同的税率。”
“此外,为了让此税实行,应该由户部,定制专用的税票。商户的营业、收资,皆应使用户部统一的税票做好登记,各地以商户税票收入来定税。”
“多营收者,多收税,少营收者,少收税。”
“此外,为了更多鼓励商户,朝廷也应该摒弃旧法,将商人的地位相应抬升!去处一些限制,应该允许商人穿戴绸缎绫罗,取消对他们在建房、乘车上的限制。”
徐川的话说完,赵构连连点头。
“好,徐爱卿这一条条说得好!”
众多朝臣也纷纷议论,觉得颇有道理
秦桧也回头向着徐川看来,眼中是愤怒。
妈的,老夫提出的计策,倒被你抢了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