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集《瑜伽菩萨戒本》

    第12集《瑜伽菩萨戒本》 (第3/3页)

看第一段癸一、举不同法,不同学之法: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毘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

    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如世尊在别解脱当中,讲到声闻人有关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个地方我们说明一下。声闻人以出离心为自体,所以佛陀在制戒的时候依止三个原则来制戒:

    第一个是「少事」,换句话说,佛陀制定声闻人要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事情要减少,事情愈少愈好,就是说有关盖道场、印经、放生这些都应该少,因为声闻人是以出离心为自体,所以简单的说就是佛陀要声闻人少管闲事,就是所谓的少事。

    第二个是「少业」,前面的事是属于事物,这个业是指人际关系,声闻人在戒法当中,佛陀是制定声闻人要尽量减少人世间的往来,人跟人之间的连络、沟通这些都不需要,因为你根本不想成就佛教事业,你也就没有必要跟人家合作,但自观身行就可以了,所以这点是少业,减少人际关系的往来。

    第三个是「少希望住」,对于一切人事的境界,你不要存有任何希望跟期待。其实这三个地方关键点在下面这个「少希望住」,这一点是声闻戒跟菩萨戒最大的差异,从精神上来看就是有我没有希望。菩萨对生命是有希望的、有希望的,他有两个希望:第一个、他想上求佛道,他想要成就无上菩提的无量功德庄严;第二个、他对众生也有希望,他希望能够度化众生,这一点跟声闻人不同。声闻人的心情,对于众生是不是善根进步了、是不是变得比较好,声闻人认为他跟我都完全没有关系。

    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来,声闻人跟菩萨种性的人对生命的看法有所不同。当然菩萨在初学的时候,也可能安住在少事少业,有可能,他必须要作一些自我调伏的功夫,但是他内心当中是有希望的,这个地方大家要注意。佛陀在声闻戒当中,因为要符合声闻人以出离心为自体的心情,所安立「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样的遮罪,使令声闻人能够不造作,能够专心专意的趋向偏空涅槃。在这一个部分的戒法,「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你不应该等同修学,等同修学就是犯戒。

    癸二、释成其相

    说明不共学的理由。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

    为什么在这一部分菩萨不等同声闻修学呢?因为声闻人的心情是以自利的出离心为殊胜,所以不顾利他,他对众生善根的成就与否没有任何的希望,所以他对于利他的事业当中,他是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一件事情对声闻来说是一个妙法、这是一个契机的法门,因为这样的法门契合他的心情、契合他的目标。

    「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但是菩萨是以大悲心为殊胜,这种大悲心乃至于不顾自身的利益,经常发愿「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身求安乐」,所以在利他的事业当中,如果我们也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就不契合我们因地所发的菩提心,跟我们当初在佛前发愿「誓断一切恶、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相违背,就是你奉持这样的戒法,你的所作所为跟你当初所发的愿刚好相冲突,这样子就不名为妙,因为不契合我们当初的因地发心。说明不能共学的理由何在,就是你的行为必须跟你的目标要相随顺。

    癸三、广显不同之法

    前面是把不应该共学的理由说出来,这以下说明不应该共学的内涵有哪些。

    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畜种种憍奢耶衣 、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

    这当中有五个法,有五个戒法是不应该等同声闻共学。「如是菩萨为利他故」,这个地方是说明不共学的因缘,就是菩萨有必须成办利他弘法的事业,你现在准备要筹备一个利他的事业,或者你现在要筹备一个念佛堂、或者你要办一个斋戒会,这个时候你必须要从这种非亲里的、非亲属的长者、居士、婆罗门,乃至于这种恣施家,就是有信心的居士家,第一个不共学,你要跟他乞求种种的衣服,多少衣服呢?乞求百千种种衣服,在乞求的过程当中,「观彼有情有力无力」,这个要注意,你要知道他的能力是不是堪可,他有多少能力,你就使令他做多少的事情,随其能力来加以布施。

    第二个「如说求衣,求钵亦尔」,钵的乞求也是一样。「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这一点在声闻戒是不允许的,就是你自己去求种种的布料,来亲自量身订做衣服;但这个地方菩萨有利他的因缘是可以开缘的。第四个「为利他故,应畜种种憍奢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憍奢耶衣」就是高级的蚕丝所做的衣服,乃至于种种的卧具,事各至百。

    第五个「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就是财宝,包括黄金白银,乃至到百千俱胝,俱胝就是亿,乃至于超过这个数目,如果有利他的因缘都可以来乞求积存。「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这个地方是说菩萨有利他的因缘,有五条事,包括衣服、卧具,乃至于财宝,这一点的蓄积上不能跟声闻共学。不过这个地方要注意,即使你有利他的因缘能够蓄存,你都应该要说净,要根据声闻法说净的。好,我们再往下看:

    壬二、明同则成犯

    癸一、明染违犯

    假设我们跟声闻人共同修学,那就犯戒了,犯戒当中有染违犯跟非染违犯,先看染违犯:

    安住净戒律仪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菩萨在利他的事业当中,假设你不去蓄存这些财宝、衣钵,你是怀着嫌恨心看不起对方;或者是瞋恼心,这个众生过去曾经对不起你,所以你故意不去接受他的财宝。你内心当中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 ,你就是希望少管闲事,这样子就犯到你的菩萨戒,就违背你当初的发心,这样子是染违犯,因为你这样子的嫌弃心、瞋恼心,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刚好跟你当初的菩提本愿互相冲突,当然所谓的冲突就是会折损菩提心,所以就犯了菩萨戒。

    癸二、明非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你内心当中不是安住在嫌恨、恚恼之心,是一时的懒惰懈怠,不想发心来成办佛教事业,那个只是一时的因缘,偶尔在菩萨道总是会有一些懈怠的心生起;或者是一时的忘念无记,忘了对方的存在,没有去找他来乞求。只是一时的懒惰懈怠、或是一时的忘念无记,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样子也是犯戒,但是犯的是轻的突吉罗罪。

    这一条戒没有开缘的情况。这意思就是说,菩萨本身一方面在修行自利之余,他内心当中是有希望,希望一切众生离苦得乐。

    这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对于珍宝的蓄存,乃至于衣钵资具的蓄存,这个地方的精神我们再重复看一下。这一条戒值得我们注意,就是在第二十三页的癸三、广显不同之法,一开始佛陀讲得很清楚,「如是菩萨为利他故」,这个地方是一个关键点。你要成办一个利他的事业,你内心当中已经有一个目标存在了,依止这个目标,你才能够去积存种种的资具,就是有利他的因缘出现。假设你内心当中没有利他的因缘,你积存这么多珍宝,刚好是放纵你个人的欲望,你就违背了上求佛道的这种清净心。这个地方就是说,蓄积这些珍宝有一定的目的,不是你个人受用,是你内心当中有一个要成办的佛教事业现前,以这样利他的因缘来蓄存,这样子才是对的。

    这个地方是说明与声闻不共学戒当中遮罪的部分;有关性罪的不共学,我们下次再加以说明。我们今天先讲到这个地方。向下文长,付在来日,回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