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集《瑜伽菩萨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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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集《瑜伽菩萨戒本》 (第1/3页)

    《瑜伽菩萨戒本》,绍安和尚尼慈悲,诸位法师、诸位居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二十四页,辛二、性罪中不共。

    这一大科是讲到障持戒度。持戒的体性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增上惭愧,就是说我们透过对业果道理的深入思惟,我们真实的相信「善业决定招感安乐的果报、罪业决定招感痛苦的果报」,基于这样的一种信心,我们内心当中就会很强烈的去诃责排斥罪业,我们也同时会很强烈的去赞叹好乐善法,也就是说当我们内心当中真实的开始「崇重贤善,轻拒暴恶」,这样一种增上惭愧功能生起的时候,我们安立你是安住在持戒种性。

    持戒种性在《瑜伽师地论》当中提出两个内涵:增上惭愧从自利的角度,它就是一种「虽作恶业,速疾能悔」。我们在凡夫位的时候,偶尔也会有一些身口意的过失出现,但是因为增上惭愧的缘故,我们会产生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马上能够忏悔改过,这个是从自利角度我们会产生一种调伏力。第二个从利他的角度,就是「于诸有情不极损恼」,就是说我们不但是能够自我调伏,我们还能够善巧方便的教化众生,使令众生也能够防非止恶,这就是一种善巧方便的摄受力。

    所以持戒种性在大乘的角度,自利的成分就表现出一种内心的调伏,从利他的角度就是对众生的摄受,这个都是属于安住持戒种性。这一科的「障持戒度」总共是有七小科,前面一科是属于与声闻共学戒,就是说佛陀在声闻戒里面,有关将护他故所制定的遮戒,佛陀为了保护众生的善根,在声闻戒里面制定声闻人美好的威仪,使令众生「未生信心者令生信心,已生信心者令增长」,所谓的护世讥嫌戒这一部分,菩萨必须要跟声闻人共学,这是前面一科的内涵。

    第二科是「与声闻不共学戒」,这部分分两科,第一个是「遮罪中的不共」,就是菩萨有利益众生的因缘,在衣钵乃至于珍宝这一部分不应该跟声闻共学,因为声闻人内心当中安立在出离心,所以他对事情的看法是少事、少业、少希望住,他等于是少管闲事;菩萨安住在菩提心,应该是要广设方便,所以应该要在利他的因缘当中,积集衣钵财物来做利他的事业之用,所以这一点上是不共声闻来修学的。

    辛二、性罪中不共

    壬一、总明不共因缘

    现在是讲到「与声闻不共学戒」当中的第二科性罪中的不共。性罪指的是杀盗淫妄的事情,杀盗淫妄为什么叫性罪呢?因为它的体性就是恶法,不必等待佛陀的制戒,它的体性就是恶法,所以叫性罪。在这个地方,有些是不共声闻来修学的,也就是说在菩萨戒的特殊因缘当中是有所开缘的,这当中我们分成两科,先看壬一、总明不共因缘,先说明为什么在这种情况是不共学,说明它的因缘跟理由。好,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一个安住在净戒律仪的菩萨,等于是他安住在菩萨种性,内心当中具足了菩提心跟正知见,这当中开缘的理由有两个条件:第一个、从他内心的意乐来说,意乐方面他有善权方便跟为利他故。先说明为利他故,就是说他之所以会去开缘作杀盗淫妄,完全是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而不是为了放纵、或者是满足个人的私欲,所以他的动机必须完全是为了利益有情的缘故,这是第一个条件。

    第二个善权方便,前面的为利他故是一个慈悲,善权方便是依止智慧,你在整个事件当中,必须透过很冷静的一种智慧观察,观察事情的因缘。换句话说,你事实上是别无选择,除了这样子做以外没办法利益众生,这个众生的因缘只有因为这样而得度了。虽然我们今天为了利他,但是也决定不能为了一时的冲动,所以佛陀在制这一条戒的时候特别的说明,你不但是为利他故,你还必须安住在善权方便,你在整个事情的因缘、众生的因缘,是透过一种很冷静的观察,而在这当中你几乎是别无选择。透过你智慧跟慈悲内心的意乐以后,下面还有另外一个条件叫外在的情况。什么样的情况呢?

    「于诸性罪少分现行」,这是讲到外在的境缘,这种性罪指的是杀盗淫妄的身口七支,这当中有所谓的少分现行,什么叫少分现行呢?蕅益大师解释说:是在一种很特殊的情况之下偶一为之的。换句话说,这种性罪的开缘不是普遍的常法,是在一种很特殊的情况出现下,这当中有利益众生的因缘,菩萨依止智慧慈悲的缘故而作杀盗淫妄。所以这个地方的少分现行,是偶一为之的特殊情况,在这样一种内心的意乐,依止善权方便,为利他故,在外在的境缘有少分现行的情况现前,这样的因缘具足之下,菩萨去造这种所谓的杀盗淫妄的身口七支,于菩萨戒不但是无所违犯,而且生多功德。

    这个地方开缘的条件,所谓的善权方便,为利他故,古德的解释有三种差别,这个地方提供给大家作参考。第一种说法、道宣律祖认为:身口七支的性罪开缘,只通于法身以上的菩萨、初地菩萨,法身菩萨证得我空法空的真理,他所作的一切都是清净的方便,所以道宣律祖认为「性罪的开缘只限制于初地以上的菩萨」。

    第二种说法、法藏大师说:只要是安住在我空真理的初住菩萨,他证得我空,一个人没有我、没有自我意识,他就没有烦恼、没有私欲了,他就能够真实的做出利益众生的事,所以法藏大师认为「证得我空的初住以上的菩萨也就可以了」,这个是第二个说法。

    第三种说法、蕅益大师认为「这样的一种情况是通于凡夫也通于圣人」。蕅益大师说:虽然他是个凡夫,但是他内心当中依止着善权方便,为利他故,而且在一种特殊的境况之下有少分现行,这样也是可以列入开缘。不过蕅益大师在这个地方特别强调:就是说这种情况不是我们主动去追求的,而是境缘现前了,菩萨依止善权方便,为利他故的一种惭愧心,偶一为之,但是不做功德之想,完全是以惭愧心来做这个事,这样子于菩萨戒是无所违犯,而且生多功德。

    这个地方为什么是无所违犯而生多功德呢?这个地方就谈到所谓的业,业的一个问题了,对业性的判断。在《瑜伽师地论》当中讲到这个业有三种的内涵:第一个是意乐,第二个是加行,第三个是究竟。这种所谓杀盗淫妄的开缘,他的意乐是清净的,因为他内心当中安住在善权方便,为利他故,是一种悲智双运的菩提心,所以意乐是清净。但是他加行是染污,你表现出来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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