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龙门山有雨,猛龙闯过江

    第七章 龙门山有雨,猛龙闯过江 (第3/3页)

    哈刚童嘎面色一凛,铁盾上手,露了手水泼不进的功夫,每一片肉都紧紧贴在盾壁;顾少棠连兵器都没动,双臂快得晃出残影,也接了个稳稳当当。

    几人心知肚明,金镶玉这是在显耀本事,证明她拥有当头儿,主持分肉的资格。

    相思柳叶刀果然非同凡响,灶房出来厨子更是可怖,运刀如神,神乎其神,已经达到庖丁解牛的境界。

    那等力量、速度与控制力,实在惊人,非得双臂完成炼气化炁才能办到,就是不知他离完整周天炁差了多少.....

    金镶玉见起到威慑效果,正准备趁热打铁,再说几句。

    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拍门声。

    啪啪声响并不算重,传进在场众人耳朵里,就好像有柄大锤砸中心脏,无不脸色大变,瞳孔缩成针眼。

    他们在道上都是一号人物,耳力极佳,可敲门声出现之前,竟然完全没有听见脚步马蹄。

    对方究竟什么时候来的,又听到了多少东西,难道是从地里冒出来不成,还是什么幽灵鬼怪?又或者.....真正的高高手?

    金镶玉犹豫了下,喊道:“谁啊?”

    大堂安静一瞬,又热闹起来,鞑靼人们开始划拳喝酒,风里刀与顾少棠举起筷子,对古董羹大快朵颐,把烤好的羊肉涮进锅里。

    “路过宝地,投宿一宿。”

    回话的嗓音很轻,但很有磁性,听上去年纪不大。

    金镶玉使了个眼色,上前拉开门栓,连同风沙撞进来的,果真是个少年郎。

    他大概十八岁上下,身姿高挺,面容英俊,背后负着双剑,衣物打扮不是中原塞外的常见款式,无论看向哪儿眼神都带着好奇,混杂着三分朝气,三分秀美,四分英气,唯独没有属于江湖人的味道。

    就是有点脏,头发乱糟糟的,应该好多天没有洗漱打理。

    金镶玉对上他的目光,眼神有些迷离,下意识作出判断——

    这人来自很远地方,走了不知多少里路,看似像是个剑客,手指连个老茧都没有,想来是那种对江湖有不切实际向往,第一次离家闯荡的少年人?

    可那样的话,刚才的敲门声又怎么解释,总不至于是他们几个聊得太投入,一时分心大意?

    理智与直觉之间的矛盾,令金镶玉决定,还是予以最高程度的重视。

    她露出一个营业式甜美笑容,用周到态度,把对方引入座位:“舟车劳顿,奔波辛苦,小店酒肉一应俱全,可要先吃点儿什么。”

    说到吃字的时候,金镶玉咬住重音,领口不经意撇开少许,露出小麦色的姣好皮肤,几滴汗珠随着呼吸起伏,滚进深不见底的丘壑。

    来人自是程舟,他不是好色之人,正饶有兴趣地欣赏美丽风景——桌椅板凳都有刀劈斧凿留下的痕迹,地面留着洗不去的血渍,说明常有人在这动手相杀。

    然后别过头去,道:“那就来一碗羊肉汤面吧。”

    他有注意到其他桌客人,手里筷子颜色与客栈提供的不同,但还是态度如常,不以为意。

    金镶玉掩嘴轻笑,摇着柳腰进了灶房,暗忖来的还是个雏儿。

    “花生干果奉送。”没一会,她就端上一个海碗与小碟,又问道:“八方风雨比不上龙门山的雨,怎么说?”

    程舟当然记得这句经典台词,不过没有接茬兴趣,随口敷衍,“这大热天的,哪来的雨啊。”

    切口对不上,不是道上人,江湖经验浅薄,估计蜡烛都没点过,金镶玉彻底放下心来,确定是自己多心,刚才不过疏忽分神罢了。

    她正往回走,琢磨怎么把这小子做成臊子,或者派在更好的用法。

    这时候,程舟鼻梁抽动,扒拉筷子,在碗里翻检两下,问道:“掌柜的,你这肉好像来路不正吧?”

    黑店里有很多规矩,用自己的筷子叫做一招仙,用客栈的筷子叫做食通天,后者只能吃到十香肉,也就是食通天的肉。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又带着某种魔力。

    整个大堂瞬间陷入死静,所有人都停住了。

    宛若数九寒冬,气氛冷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