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权力下的吕雉

    第四百零五章 权力下的吕雉 (第3/3页)

目睹了吕雉一方面极力维护着自身的权力,几乎到了变态的程度,另一方面,也在极力地稳固大汉江山,的确是做出了一些贡献。

    比如说,汉惠帝四年三月,吕雉下令废除挟书律,此法本为秦始皇焚书坑儒时制定之恶法。

    吕雉下令废止此律,亦下令鼓励民间藏书、献书,恢复旧典。

    汉惠帝三年,吕雉开始命人修筑长安城,到汉惠帝惠六年,工程全部竣工。

    经济上,吕雉继续重农之国策,有步骤地放宽经商政策。

    刘邦统治后期,下达抑商法令,惩治不法商人,“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但打击面过大,挫伤了商人的经商积极性,亦激化了社会矛盾。

    在惠帝、高后时期,虽亦有“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的诏令,但朝廷还是“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解除了商人在经济上的重负及对商人的社会性歧视。

    惠帝六年朝廷还“起长安西市”,使长安成为汉朝经济活动的中心,亦为长安后来成为当时的世界性大都市奠定了基础。

    外交上,吕雉继续刘邦执政期间与匈奴的和亲政策。

    执政期间,吕后遵循刘邦的政策,未对匈奴兴兵,而是采用了和亲的政策。

    汉惠帝三年,刚死去阏氏的冒顿单于遣使者送来一封言词极为不敬的国书给吕后,上面写道:“孤偾之君,……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吕后认为受到了奇耻大辱,“大怒”,欲出击匈奴。

    朝臣几乎众口一辞:出兵攻打匈奴。

    然唯有中郎将季布却指出:刘邦当年在与匈奴之战中最终未占得便宜,不得已采纳刘敬的和亲建议,来换取汉初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今歌唫之声未绝,伤痍者甫起”,亦即如今的汉朝军事势力依然不及匈奴,宜继续和亲为上。

    最终,吕后听从了中郎将季布的意见,赠单于车马作为礼物之外,继续“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以和亲。

    单于笑纳之,致歉,并“因献马,遂和亲”。这样,汉匈之间避免了一场兵燹之灾。

    不得不说,权力让吕雉变得相当可怕,但同时,她又延续了刘邦的国策,以狠辣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让大汉王朝真正的稳固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