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四章
第一卷第四章 (第2/3页)
花了很多时间拜访名师,学习各家太极拳。转世到东汉末年后,因为身体素质的极大优化,施展起太极拳来更是得心应手,在太极拳面前,什么明劲、暗劲、化劲都弱爆了。因为太极是遇强则强!
这也是后来韩琼不敢再让蒋通称呼他为师傅的原因了。因为蒋通“自创”出太极拳后,在拳脚上,韩琼完全不是蒋通的对手,反而要向蒋通学艺。所以韩琼说:招弟儿之武艺,实乃天授。
不过这是东汉,是华夏民族充满血性的青年时代。士子都是要学文又学武,腰间挎长剑的时代。还不是后来元朝统治时期,百姓家里连菜刀都没有的时代。这个时候的汉人,家家户户都有兵器,所以更加注重枪法、戟法、刀法等兵器的使用。而不会有人专门去练拳脚。等到后来异族入侵,统治黑暗,政府越来越怕老百姓起来造反的时候,才会严禁民间持有兵器,那个时候才是拳脚大兴的时代。
所以蒋通说和典韦比拳脚,几乎就是吃定典韦了。
果然,典韦的拳势虽然很猛,双拳破空而来的时候都能带起一阵罡风。不过太极拳不就是讲究以柔克刚么?不过小半个时辰的时间,典韦就被蒋通连摔了四十几把。到了最后,典韦那么雄壮的身躯,也被摔得七晕八素。蒋通看看差不多了:所谓的差不多是平丘县城里的头头脑脑都差不多到齐了,围观的酱油党人山人海的都密不透风了。小爷我的名声宣扬有保障了。就该收手了。
典韦又摇摇晃晃的冲过来了。说实在的,这蛮牛力气真大,持久力也够强:这不科学嘛!君不见,现代奥运,跑百米短跑的才是棒子肉么?跑马拉松的都是骷髅!肌肉的特性决定了,要极致的爆发力,耐力就差。要极致的耐力,就需要牺牲爆发力。小爷我这身躯是改造过的,算是极度强悍了,可是摔了这么大半天,小爷的双手都有点麻木了,这蛮牛居然还能用这么大的力气冲刺?到底是谁天赋异禀,到底是谁的身体被改造过啊?
抓住典韦的胳膊,再次顺着典韦冲刺的方向用力一带。另外一只手搂住典韦的腰,蒋通大喝一声,将典韦的身体用力提起,再竭尽全力把这蛮牛往地上一扔:头部先着地。这厮总算消停了。
“来人呀,与我把这厮绑了!”县令大人总算有抖威风的时候了。
“兄长,真是精彩啊。”毛玠你要干嘛,眼睛那么多小星星?小爷我性取向正常得很的。这次去雒阳除了扬名还想着要把妹的。你别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好不好?
“好蒋郎!”
“蒋郎好!彩!”
“青州枪王,果然名不虚传!”
“送别泪天下!恶战擒顽凶!蒋郎文武双全!”
嗯,不错不错,人民群众的眼睛果然都是雪亮的。这评价实在是中肯至极啊!哎呀!有暗器!
“铛!”一个苹果正中蒋通面门。紧接着更多的水果,包了小石头的手帕纷纷飞了过来。
各位姐姐,各位妹妹,我不是潘安,不是你们的檀奴啊。你们不要搞什么掷果盈车好不好?哎哎,汉代的女娃子实在太直白了,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热烈的表白像什么话啊。要含蓄,含蓄懂不懂!还有你!说你呢!大妈,你一把年纪了还想来泡我?居然把肚兜包了那么大一块石头朝我扔?哼!你们赢了,待会谁扔得最狠的,小爷我记下了。晚上去找你们,抚慰你们,让你们见识一下“枪王”的真正厉害!
“主公,快逃吧,再不走我们要被活埋了。”
“嗯,此言甚是有理。我的乌骓呢?快去和县令的队伍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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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入得县衙,县令、县尉等人再三拜谢加称赞之后。蒋通问道:“敢问县尊,这典韦如何处置?”
“汉律,杀人者死。这典韦虽然为友复仇,有侠义之风。但杀人就是杀人,更何况是闹市灭门。待上报郡守后,择期问斩!”
“呃,县尊,通有一不情之请。”
“子达无需客气,若不是你,这典韦又要从本县穿县而过,到时少不得某要被上司斥责了。全县公人,无不承你的情。有何需要,但请直言。”
“好,县尊,汉律,死罪者可以宫刑代,可以罚钱免。通甚爱典韦之才,敬其为友复仇之义。愿出钱100万,为其免罪。可否?”
可以说,汉朝的法律为后世历朝历代的法律开了一个极坏的头:公开的法律不平等。有官职的人犯了罪可以以官职抵消一定的罪名。有钱人犯了罪可以交钱了事。这样的法律精神,其实一直贯穿了整部华夏史。汉律还有一个很奇葩的地方:如果实在没钱又不想死,还可以选择用鸡鸡来抵罪。不过那个时代的人是很有血气的,大多数的人宁愿一死也不愿意让自己的二弟去单独受罪。(伟大的太史公是为了完成绝世之作《史记》才忍辱偷生的,太史公的人品是很高洁的。)总而言之,在出手擒拿典韦的时候蒋通早就想到了保全典韦的办法。事实上,在真实的历史中,典韦杀了人后,他这种为友复仇的侠义行为得到了相当广泛的社会认同。形成了极大的舆论压力。所以官方对他的追捕才不是很积极。到了后来黄巾乱起,就彻底销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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