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遇赵云(求推荐收藏)

    第十四章 再遇赵云(求推荐收藏) (第3/3页)

那名少年口中嗬嗬有声,吼叫如雷,气势磅礴。

    “此人枪法一般,连贯性太差,但这吼声,这气势,却胜过千军万马啊。”赵云身后一名队率揶揄的说道。

    背后的众白马义从轰然大笑。

    “那是公孙五公子。”

    经过半个月的时间,将士们已知公孙家又有一位公子加入了北平军。而公孙白率百名步刀兵阻截四百多名黄巾军,以伤十数人的代价几乎全歼贼兵的战绩,几乎是轰动全军。再加上奋武将军竟然为了庶子而幽禁嫡子七天,更令众军士对这位传说中的五公子心存敬畏。这样一来,北平军中认识公孙白的自然不在少数。

    众人的笑声立即戛然而止,不再做声。

    赵云没有说话,眯缝起眼睛望了公孙白许久,这才惊叹一声:“好马术!不过七八天时间,竟然精进如斯!”

    众人纷纷抬起头来,仔细望去,却见公孙白双脚就像长在马背上一般,虽然枪法平平,力量和速度都一般,但是下半身居然稳如磐石一般。

    这次,众人原本脸上尚未消褪的笑容刹那间凝结住了,因为他们清楚的记得,在七八天前,他们经过此地时,公孙白正从马背上摔了个狗啃泥,狼狈至极。

    只是七八天的时间,这个十四五岁的公孙公子的骑术似乎已超越他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精悍勇士。

    这是何等的奇迹!

    原本对公孙白心存鄙视的白马义从,此刻都惊讶的闭不拢嘴来,眼中充满敬佩之色。

    果然不愧为奋武将军之子啊。

    公孙枪谱,虽只三十六式,却变化万千,公孙白苦练了半个月,又得公孙清指点,再加上脑海中残存的记忆,总算练熟了三十六式的要领,但是要想融会贯通,还远远差了火候。

    或许,终究有一天,他身边会猛将如云,甲士如雨,不用亲自提刀砍人,但此刻他只是区区一个百人将而已。在这兵荒马乱的乱世,若是自己本身没点武艺,稍不小心便会被人一刀咔嚓掉,运气好再穿越一次,运气不好则是身死道消。所以,公孙白一直很努力。

    尤其令他兴奋的是,他的武力值已经升到了58,半个月升3点啊!

    “哈~嘿~吃老子一枪!”

    公孙白手中的长枪如同毒蛇一般探出,又快又狠。就在长枪刺出的那一刹那,他看到了面前的大队人马,接着他就看到了赵云。

    刹那间,他蓦地呆住了,手中的长枪竟然忘了收回,呆呆的注视着赵云,恍然如梦,身子不觉微微颤抖起来。

    天啊,云哥,偶像,我们又见面了!

    镇定,镇定,再镇定!不能激动,不能让他看出我眼中那狂热的崇拜,他只是一个百人将而已,而我却是大名鼎鼎的奋武将军、蓟侯的儿子。我要装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要装作见过的武力95以上的名将多如狗的样子,我要……

    公孙白终于一把勒住马脚,翻身滚下了马,将手中的长枪扔落在地,急匆匆的朝赵云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