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培养意识

    第四百二十五章 培养意识 (第3/3页)

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后,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恶意中伤公司,特别是对于离职之后的言行,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要求,如果违法,公司应该有权力追究其责任,进行索赔。

    具体的细则,会上具体讨论商定,交给公司律师审查,确定和现有法律不冲突之后定稿,一周之内,公司现有员工必须完全协议补充签,以后延为惯例,新进员工的时候,和劳动合同一起签。

    其实苏铭心里很清楚,仅仅凭着一份协议本身,是很难完全达到目的的。所谓协议,说到底就是一张纸而已,如果真有人铁了心要违反,协议也拦不住。

    但是有没有协议,结果是完全不同的。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再次出现像离职女主播造谣中伤的类似事件,公司完全可以根据协议,合法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而且是一笔不菲的赔偿,增大离职员工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成本。从经济上进行约束。

    娜娜之所以敢肆无忌惮的中伤桃源直播,就是因为在她看来,完全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污蔑就污蔑,骂了就骂了,就算最后打击不了桃源娱乐,她自己也没损失,还顺带过了嘴瘾,根本不用付出代价。但如果当初她签了这份协议,在做这件事之前,恐怕就会好好权衡一下是否值得了。

    但索赔不是真正的目的,炮制这份协议,让所有人都签署,最大的意义在于预防,培养员工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的意识。

    像之前离职女主播故意中伤公司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大多情况下,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往往是无意的,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还有像酒厂这样的单位,员工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几口小酒一喝,什么话都敢讲,讲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签署了这份协议,等于是给大家提个醒,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别乱说。

    开完会之后,苏铭接到了王建设的电话。

    “什么,我当副会长?”(未完待续。)